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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2024年心理学部境外交流奖学金申请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1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为了更好的推动学部学生国际化培养工作,鼓励优秀学生积极参加境外学术文化交流活动,心理学部自2020年起设立境外交流奖学金(试行),2024年修订后发布正式文件。依据《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学生境外交流奖学金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附件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好中选优的评选原则,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2024年8月26日),申请人均可提交奖学金申请。

备注:奖学金一般采用每学期初3月、9月两次集中评审,学生获得境外交流项目通知书后随时可以提交申请,奖学金下发时间详见评选办法;奖学金申请成功由学部下发奖学金资助通知(不适用奖学金荣誉证书)。


二、资助对象

本年度参加短期境外实践活动、长期境外实践基地交流活动、境外人才实践基地活动以及修读双学位项目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三、评选标准

双学位奖学金、境外短期交流卓越奖学金和境外长期交流卓越奖学金的资助名额与资助额度,按照评选办法中的相关标准执行。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者不予参评: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者;

2. 发生与用人单位违约等不良行为,造成北京师范大学声誉或北师大心理学部形象受损者;

3. 违反学部相关规定在学部内予以通报批评者;

4. 全额减免学费的双学位项目的申请者;

5. 已获其它类型奖学金的申请者。


四、申请程序

1. 材料准备。申请人填写奖学金类别对应的申请表(附件2/3/4),准备相应申请材料,并请导师/班主任在意见栏签署批准意见;

2. 材料提交。申请人将导师/班主任签字的申请扫描件和相关材料一并提交,邮件主题以“学生姓名+外方学校+奖学金类型”命名。申请人为本科生/学术研究生,提交至国际交流办公室psyint@bnu.edu.cn;申请人为学部专硕,提交至MAP办公室mapbnu@bnu.edu.cn。

3. 奖学金资料审核及评审工作。资料审核由学部学工办公室和教务办公室负责。通过审核的申请交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

4. 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发布在学部官网及学部公告栏进行公示,为期3天;

5. 发布获奖名单。公示结束后,在学部官网发布奖学金评审结果,通知最终资助名单和资助额度;

6. 奖学金发放。按学部及学校要求,根据相应的获奖项目办理相关财务发放手续。


五、申请材料

1.心理学部境外交流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4/5)

2.中英文个人简历;

3.本校学习期间成绩单;

4.英语水平证明(CET/雅思/托福等);

5.外方高校开具的双学位或长、短期项目录取确认信。


六、经费发放

学部将根据评选办法和评审结果下发奖学金。

其他未尽事宜,请通过邮件psyint@bnu.edu.cn(本科生/学硕)或mapbnu@bnu.edu.cn(专硕)进行咨询。


附件1:心理学部境外交流奖学金评选办法

附件2:短期交流卓越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3:长期交流卓越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4:双学位奖学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