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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硕】心理学部中小学心理教师岗专项培养计划 |
发布时间:2017-04-06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
为了更好地提高学生就业质量,使学生有针对性就业,切实将就业培训与相关岗位相结合,心理学部MAP中心计划推出专项培养计划,将针对日后有意向从事中小学心理教师的学生进行定岗培训。 一、培养对象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2016级专业硕士 二、培养时间 2017年4月~2018年3月 工作日 三、培养目标 1、使学员了解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情况; 2、具备在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基本能力; 3、促使学员能够完善个人职业生涯发展计划。 四、培养内容及形式 培养课程分为三大部分:教育技能培训、教育见习与朋辈学习部分。其中,教育见习部分在北京中小学中实现。 1、教育技能培训 教育技能培训将采用讲座或校友分享会的方式,专题讲座将由北京市一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主讲,预计3次。另外,暑假时间会邀请我部校友回校分享各地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开展情况。 2、教育见习 学员分散下校,通过统筹安排,将学员分配到北京各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方面实习。主要以观摩学习、实践锻炼等形式了解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开展状况,掌握基本技能。要求学生下校次数一学年不少于20次,时长一年。 3、朋辈学习 学员分成4人小组。定期开展小组交流会、组间交流会,分享技能培养、教育见习的过程和感悟;探讨在见习等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五、考评 中小学心理教师专项培养计划以服务学习理论为指导,强调学生在服务中学习,在学习中服务。因此,设置以下三项作为考评项目: 1、理论学习课程总结和反思报告 2、见习实践过程记录、活动总结、指导教师的反馈 3、朋辈学习的反思和心得体会 培养结束后根据学员考评结果颁发“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专项培养计划结业证书”,并开具相应实习学校实习证明,对表现优秀的学生予以评奖评优。 六、报名方式 有意向者请完成附件《高校辅导员/中小学心理教师专项培养报名表》,并在4月10日18点前发送报名表发至psyxgb@sina.com。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MAP中心 2017年4月
附: 心理学部中小学心理老师专项培养计划之教育见习部分说明
见习内容 观摩/参观:旨在帮助学员了解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老师的工作内容。可包括以下内容: 教学活动(含常规课堂教学、教学展示或赛课); 教科研活动(含常规教科研活动、课题交流与展示); 德育活动(含班队会、大型德育活动、家长会); 专项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等(含心理课、心理教育活动、个别或团体心理辅导); 实践活动:旨在帮助学员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训技能。建议在指导下,自主设计、开展至少3次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可包括以下内容: 建立学生心理档案 开展心理健康班会 个体或团体心理辅导 完成一堂心理课 调研反馈:旨在帮助学员了解其工作的效果,完善其对工作的认识。可通过座谈、交流等形式获取以下信息: 指导教师针对具体工作的反馈 服务对象(如学生)的反馈 合作者(如小组成员、教案开发团队等)的反馈 工作指导 我们为每一名学员指定一名师大指导老师(计划指导老师)和一名见习学校指导老师(见习指导老师)。 计划指导老师负责帮助其寻找资源、了解工作进度、对其工作进行全方位评估。 见习指导老师帮助学员落实见习内容,并针对其工作予以反馈和指导,并在专项计划结束后对学员予以客观考评,开具实习证明。 此前情况 此前,2015级20名同学参与了此项计划,并于北师大附属实验中学、北京四中、西城外国语学校、北师大二附中、于家务中学、北京市第一七一中学进行了见习。本年度会根据学校及学生情况进行整体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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