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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开展2020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8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心理学部全日制非定向在籍学生:

现启动2020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信息采集工作,请有需要的同学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工作。

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贷款说明

(一)申请条件

申请者应具备中国银行对借款人社会诚信资格的规定等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全日制非定向在籍在校本科生(不含公费师范生和国防生)和研究生。

2. 家庭经济困难,持有本人签字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

3. 同年未办理过生源地贷款等其他助学类贷款。

(二)2020年为我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签约受理银行为中国银行文慧园支行,贷款实行一次申请、分期发放的方式,即申请人应一次性申请在校期间所需的所有贷款,银行将分年度每学年放款。

(三)国家助学贷款只能用于支付学费、住宿费,本科生贷款最高额度为8000/人·年,研究生贷款最高额度为12000/人·年。贷款申请必须从本学年申请至毕业学年,且每年贷款额度必须一致。

二、工作流程

(一)学生申请信息采集:915-922

信息采集采用问卷填写方式,学生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贷款相关信息。问卷链接为(https://www.wjx.cn/jq/91010753.aspx),问卷填写截止时间为202092224时。

在进行问卷填写时,贷款金额从“第一年贷款额”处填写,贷款申请必须从本学年申请到毕业年份,且每年贷款额度必须一致,其他年份额度填写0

采集表填写时注意数字格式正确,内容务必真实、详细,否则将影响贷款申请。

本学年新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填好问卷后请务必进入2020学年新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微信群,进群请备注“姓名+学号+院系”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签订

1. 签订时间及流程: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具体签订时间及流程待定,另行通知

2. 贷款申请材料:(全部申请材料由学生本人保管,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1)本人学生证或新生入学通知书

2)本人身份证

3)本人填写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

4)新生提交户口迁移证明的复印件,老生提前到学校保卫处复印户口卡;未迁移户口的学生复印本人信息页。

5)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6)学校发放的中国银行卡复印件

7)未成年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书面知情同意书(附件2

8)北京师范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无需盖章)(附件3

进行信息采集的同学还需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签订合同后方能贷款成功。

 

 

学校联系人:王瀚珠

联系电话:58802142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915

 


附件下载:

•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 附件2-贷款知情同意书.pdf

• 附件3-北京师范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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