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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开展2020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09-18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
心理学部全日制非定向在籍学生: 现启动2020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信息采集工作,请有需要的同学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工作。 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贷款说明 (一)申请条件 申请者应具备中国银行对借款人社会诚信资格的规定等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全日制非定向在籍在校本科生(不含公费师范生和国防生)和研究生。 2. 家庭经济困难,持有本人签字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 3. 同年未办理过生源地贷款等其他助学类贷款。 (二)2020年为我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签约受理银行为中国银行文慧园支行,贷款实行一次申请、分期发放的方式,即申请人应一次性申请在校期间所需的所有贷款,银行将分年度每学年放款。 (三)国家助学贷款只能用于支付学费、住宿费,本科生贷款最高额度为8000元/人·年,研究生贷款最高额度为12000元/人·年。贷款申请必须从本学年申请至毕业学年,且每年贷款额度必须一致。 二、工作流程 (一)学生申请信息采集:9月15日-9月22日 信息采集采用问卷填写方式,学生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贷款相关信息。问卷链接为(https://www.wjx.cn/jq/91010753.aspx),问卷填写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2日24时。 在进行问卷填写时,贷款金额从“第一年贷款额”处填写,贷款申请必须从本学年申请到毕业年份,且每年贷款额度必须一致,其他年份额度填写0。 采集表填写时注意数字格式正确,内容务必真实、详细,否则将影响贷款申请。 本学年新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填好问卷后请务必进入2020学年新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微信群,进群请备注“姓名+学号+院系”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签订 1. 签订时间及流程: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具体签订时间及流程待定,另行通知 2. 贷款申请材料:(全部申请材料由学生本人保管,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1)本人学生证或新生入学通知书 (2)本人身份证 (3)本人填写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 (4)新生提交户口迁移证明的复印件,老生提前到学校保卫处复印户口卡;未迁移户口的学生复印本人信息页。 (5)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6)学校发放的中国银行卡复印件 (7)未成年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书面知情同意书(附件2) (8)北京师范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无需盖章)(附件3) 进行信息采集的同学还需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签订合同后方能贷款成功。
学校联系人:王瀚珠 联系电话:58802142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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