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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2020年心理学部学术型研究生(不含国重)奖学金实施方案 | ||||||||||||||||||||||||||||||||||||||||||||||||||||||||||||||||||||||||||||||||||||||||||||||||||||||||||||||||||||||||||||
发布时间:2020-09-23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 ||||||||||||||||||||||||||||||||||||||||||||||||||||||||||||||||||||||||||||||||||||||||||||||||||||||||||||||||||||||||||||
根据学校《关于2020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https://dwxgb.bnu.edu.cn/xwzx/tzgg/101219.html),现将2020年心理学部学术型研究生(不含国重)奖学金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评奖原则 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好中选优的原则,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二、评奖类别和等级 (一)集体奖项(针对2018、2019级) (二)个人奖项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针对2018、2019、2020级) 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实际获奖比例和名额以每年教育部分配名额而定,奖金金额分别为2万/人·年和3万/人·年。 2.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针对2018、2019级) 共设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学术型研究生奖学金由学校统一发放,具体比例见下表。
3. 专项奖学金(针对2018、2019级) 3.1 优秀研究生干部 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按参评人数5%评定,奖金金额为0.2万/人·年。 3.2 社会实践奖 根据申报者事迹和所获奖项等级评定,奖金金额为0.1万/人·年。 3.3 竞赛奖学金 根据竞赛级别共设特等、一等、二等三个等级,奖金金额分别为1万/人·年、0.3万/人·年和0.15万/人·年。 3.4 精神文明奖 根据推荐申报者的具体事迹和贡献分为一等、二等两个等级,奖金金额分别为0.2万/人·年和0.1万/人·年。 3.5 社会赞助类奖学金 (1)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另行通知) (2)校友金声奖学金(另行通知) 三、参评范围 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国家教育拨款年限内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同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研究生中无固定收入的可参评。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本年度参评资格: 1. 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者; 2. 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3. 必修课程有不及格科目者; 4. 在科研工作或在实验中造成严重事故或重大损失者; 5. 其它有损学校荣誉等行为者。 四、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申请者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2. 努力学习,积极开展科研工作。 (二)分类条件 各类奖项除具备获奖基本条件外,申请者需同时具备以下具体条件方可参评: 详见《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学术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1内)和《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附件1内)。 (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业成绩优良; (2)学术研究能力较强,有一定的专业学术成果; (3)上一学年度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在相关专业期刊上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者优先考虑; (4)上一学年度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取得重要创新成果和发明专利者优先考虑。 (5)其他参评条件详见《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学术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1内) (1)担任班级以上研究生干部1年(含)以上; (2)工作积极主动,乐于服务同学,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在研究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4)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取得突出成绩者优先;上一学年度内在相关专业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者优先考虑。 (5)其他参评条件详见《北京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附件1内) 3.2 社会实践奖 详见《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实践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1内) 3.3 竞赛奖学金 详见《北京师范大学竞赛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1内) 3.4 精神文明奖 详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精神文明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1内) 3.5 社会赞助类奖学金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另行通知) 校友金声奖学金(另行通知) 4. 二等优秀班集体 详见《北京师范大学竞赛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1内) 五、注意事项 除集体奖项外,个人奖项中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不可兼得;学业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和社会赞助类奖学金三类之间可以兼得。 (一)学业类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
(二)专项奖学金 1. 优秀研究生干部
2. 社会实践奖学金
3. 竞赛奖学金、精神文明奖
重要提醒: 1、所有申报奖项提交材料中,导师签字需手写签名,不能盖章签名,如导师因出国出差等无法手写签字需电子签名,请出示导师对个人申报奖项及附属材料的知情同意证明及导师评价,比如邮件或者微信截图;班主任签字可先空着,由学工办集中找班主任签字。 2、所有学术成果相关证明材料中: (1)申报学业类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2020级、2019级要求文章已经正式发表,2018级可以放宽为收到正式录用接收函(因该年级是最后一次参评学业奖学金)。 (2)务必用荧光笔在纸质版上划出本人姓名所在位置、第一单位为北京师范大学的所在位置、发表/接收时间。 3、相关佐证材料: (1)如在新媒体平台发表心理学科普文章,所提供的证明材料需包含具体阅读量截图证明(≥1000)、相关负责人签字证明。 (2)社会工作证明中,需该组织部门提供工作证明并由指导老师或相关负责人给予评分系数(具体系数范围详见《学业奖学金评分细则及个人明细》中的“社会工作”部分)。 (3)如校内学生组织无自用的正式工作证明,可参考使用《【参考模板】社会工作证明-适用于校内学生组织团体》(附件3内)。(3)如校内外其他公益类社会实践活动无自用的工作证明,可参考使用《【证明模板】校内外公益类社会实践活动评分证明》(附件3内) 4、所有纸质版材料,以上述材料要求的顺序进行整理并排序,最好用曲别针或夹子装订好。 5、所有电子版材料,先以奖项类别分类并将文件夹命名<xx学硕/博士+学号+姓名+奖项类别名称(如学业类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竞赛奖学金/精神文明)>,具体每类奖项中的材料文件命名为<xx级学硕/博士+学号+姓名+材料名称(如学业奖学金申请表/科研成果统计表/个人明细表/奖学金初审汇总表/佐证材料)>。 七、提交方式与时间: 请本班班委统一收集所有纸质版、电子版材料后:(1)纸质版材料于9月29日(周二)8:30-12:00、14:30-17:00,统一交到后主楼1430;(2)电子版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打包,整体文件夹命名为<xx学硕/博士+2020年奖学金>,里面的文件夹以奖项类别分类并命名为<xx学硕/博士+学业类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竞赛奖学金/精神文明>,于9月29日(周二)17:00前发至psyxgb@bnu.edu.cn。 请务必遵守材料提交时间,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联系人:刘佳辉老师 58806563
附件:
心理学部学工办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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