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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关于开展合格党支部建设规范和合格党员行为规范大讨论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6-10-31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
各党支部:
为认真落实中央、北京市和市委教育工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部署,按照市委教育工委《关于推进北京高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下一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合格党支部建设规范和合格党员行为规范大讨论。 一、开展合格党支部建设规范大讨论 针对一些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软弱涣散、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不严肃等问题,动员各党支部结合支部具体特点和中心工作需要,组织党员开展广泛讨论,统一认识,明确合格党支部建设规范要求,着力形成“建强支部、严管党员”长效机制。 具体可围绕以下内容进行讨论:1.规章制度怎么结合实际来落实,如“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的操作性规范。2.支委班子怎么建,如民主集中制落实到具体工作怎么体现、党务公开怎么细化等。3.党员队伍怎么抓,如如何做好发展党员计划,有效的教育管理党员形式有哪些,如何关心关爱服务党员等。4.党员活动如何组织,如主题党日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应有哪些具体内容,如何创新形式和载体吸引党员乐于参与。5.作用怎么发挥,如如何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如何推动教学科研中心工作、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如何传播正能量等。 二、开展合格党员行为规范大讨论 针对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党员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精神不振、道德行为不端、育人意识淡薄、师德失范、发挥作用不够等问题,动员各党支部有序组织党员讨论,进一步细化合格党员“四讲四有”的标准要求。 讨论要充分结合党员岗位特点和要求,领导干部要结合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目标要求,教师党员要结合总书记提出的“四有”好老师要求,管理服务岗位党员要结合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效率要求,学生党员要结合总书记提出的“勤学、修德、明辨、笃实”要求,离退休党员要结合保持思想常新、信念永存,老有所为要求。讨论要聚焦在党员如何“做”,结合突出对党员具体行为的规范和引导,形成务实管用、有支部特色的党员行为规范。 三、工作要求 1.本次大讨论以支部为单位展开,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讨论。每个党支部都要开展大讨论,每名党员都要参加大讨论,经过讨论制定本支部的合格党支部建设规范、合格党员行为规范。 2.大讨论要务求实效,要看是否落实了党章党规要求,是否紧贴支部实际,是否突出自身特点,是否针对问题展开,是否形成了共识,最后的结果要简单明了,便于执行、便于考核。 3.讨论成果自下而上逐级总结提炼,各党支部要对合格党支部建设规范、合格党员行为规范进行总结提炼,按照党员领导干部、教师、管理服务岗位、学生、离退休等不同类别,形成具有本支部特色的合格党支部建设规范、合格党员行为规范。 4.请各支部总结提炼讨论成果,制定本支部的合格党支部建设规范、合格党员行为规范文件,并于11月10日(周四)下午5:00前发至学院分党委邮箱bnupsyfdw@126.com。
附:11月份组织生活学习指南 1.组织学习习总书记在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2.组织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3.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4.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5.就辽宁拉票贿选案查处情况及其教训警示开展一次专题学习讨论。 6.组织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2008年2月,中组发[2008]3号) 7.通知党员关注北京师范大学微信企业号“京师党建”,充分利用网络开展学习交流。 2016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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