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16届毕业生党员: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身份的重要证明材料,目前,分党委已经顺利完成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在此,郑重提醒各位同学: 1、请各位毕业生党员妥善保管好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在有效期内尽快将介绍信交到转入单位,介绍信丢失或者逾期未办理导致介绍信过期的,无法重新开具介绍信,所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本人承担。 2、如因工作单位变动等原因需要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可在毕业半年内(2016年12月30日之前)联系分党委曹昌健老师办理(010-58808189,后主楼1433室)。重新开具所需材料包括: (1)重开介绍信情况说明书(须有本人亲笔签名); (2)已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原件(包括中间联和回执联); (3)询问清楚重新开具的介绍信的“转入单位抬头”和“转入单位”。 (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3、请将介绍信回执联经转入单位签字盖章后,尽快交回心理学院分党委,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15日,交回时间越早越好。回执联交回方式可以选择以下任意一种: (1)直接交回: 本人直接交到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分党委办公室(后主楼1433室)。 (2)邮寄: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分党委(后主楼1433室),曹昌健(收)。邮编:100875;电话:010-58808189。 (3)传真: 将回执联传真至心理学院分党委,传真号码:010-58802524或010-58800097。 (4)扫描后发送电子版: 将回执联扫描后,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心理学院分党委邮箱:bnupsyfdw@126.com。(要求扫描图像完整、内容和公章清晰可见) 4、为了确保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已经成功接收,分党委将对介绍信回执接收情况在学院网站“党建思政”栏目中进行公布,并将定期进行更新。(详见附件) 5、如有疑问,请联系心理学院分党委办公室曹昌健老师。 联系电话:58808189,邮箱:bnupsyfdw@126.com
中共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委员会 2016年9月12日
附件: 2016届毕业生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接收记录(10.31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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