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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关于北京师范大学第十八届自强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10-11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
心理学部全体同学:
为大力弘扬北京师范大学学生自立自强的宝贵精神,营造昂扬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树立积极进取的大学生励志典型,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启动第十八届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的评选工作。本届自强之星评选以“说出你的励志故事”为主题,鼓励学生分享自立自强的人生经历,传递励志榜样正能量。具体评选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好中选优”的原则。 二、评选名额及奖励 自强之星: 10名,奖金10000元; 自强之星提名奖:10名,奖金5000元; 自强之星入围奖:30名,奖金1000元。 三、申报条件 凡同时符合下列所有条件的同学,均可申请参加评选: 1.在校全日制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或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3.家庭经济困难且坚韧不拔,自立自强,事迹突出; 4.学业成绩优良,无不良嗜好,无不及格科目,无违纪现象。 四、参评方式 采用院系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形式: 1.院系推荐: 学院在充分酝酿、协商、评议的基础上,推荐1名候选人。想要通过院系推荐报名的同学请完成下面的工作。 (1)填写《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院系推荐表》(一式两份,见附件),附个人成果、证书等证明材料一式两份。于10月16日(周一)上午10:00前将纸质版报交至后主楼1430李老师处。 (2)10月16日(周一)上午10:00前发送推荐表格的电子版+本人生活照(图片文件大小不低于1M)至psyxgb@sina.com(附件名称和邮件主题名称统称为:姓名+院系+年级+院系推荐),逾期不候! 2.学生自荐: (1)学生本人直接填写《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自荐表》(一式两份,见附件),附个人成果、证书等证明材料一式两份,于10月25日(周三)下午5点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十六楼南侧137办公室)。 (2)参评人员将表格的电子版+本人生活照(图片文件大小不低于1M)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xszz@bnu.edu.cn,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成功即为报名成功。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的截止时间为10月25日下午5点,逾期不候!(注意:附件名称和邮件主题名称统称为“姓名+院系+年级+自荐”) 五、评选程序 分为初评、复评和终评三个阶段。 1.初评(11月初):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由学生工作部门人员组成的初评小组,从各院系推荐的学生中选出20人,从自荐学生中选出30人,共50名候选人进入复评。 2.复评(11月中旬):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由学生工作部门领导、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复评小组对50名复评候选人进行面试,选出20名正式候选人参加终评,其余30名获得自强之星入围奖。 3.网络评选、公示(复评后一周):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中推送“第十八届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评选专题”,对进入终评的20名候选人事迹进行宣传、公示,同时线上投票评选出第十八届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最佳人气奖”3名(该奖项不影响终评结果)。 4.终评(11月底):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由校领导、学生工作部门领导、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的终评小组对20名终评候选人进行面试,最终产生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10名、提名奖10名。 六、表彰和奖励 根据评定结果,授予10名学生“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人民币10000元;入围终评的另10名学生获得“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提名奖”,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人民币5000元;入围复评的另30名学生获得“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入围奖”,颁发奖金人民币1000元。 自强之星的事迹将在学校内外宣传展出,自强之星获得者将成为北京师范大学自强社顾问团成员。
心理学部学工办 2017年10月10日 · 附件1: 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院系推荐表 .doc · 附件2: 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自荐表 .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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