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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关于2018年“宝钢优秀学生奖”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8-09-18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
2018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现已开始,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1.本科生:我校2015级、2016级、2017级本科生。 2.研究生:我校2016级、2017级在校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硕转博学生可以硕士生身份参评) 3.所有参评学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奖项设置 宝钢奖学金全校共5名,其中本科生2名,研究生3名,奖金为1万元/人。 三、获奖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4.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四、推荐名额 1.本科生:学部最终推荐1人至学校参评 2.研究生:学部最终推荐1人至学校参评(硕、博士研究生均可) 五、填写说明 1.请本研各班至多推荐1名参评学生(本科、研究生各1名),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附件1)和《2018年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推荐情况一览表》(附件2)。 2.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须注意: (1)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承担社会工作情况”“在读学历以来获奖情况”需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学生“本学年成绩”需附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及学部盖章的本学年年级排名表复印件。 (3)学生“已经发表论文情况”需附相应论文所在发表刊物当期目录复印件(复印件上需明显划出相应论文题目)以及论文首页复印件。 (4)学生“主要事迹”不得少于1500字,要由教师以第三人称拟写,“主要事迹”一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候选学生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着重介绍学生在德、智、体、美诸方面以及入校后在“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 (5)“院系综合评价意见”和“评审学校意见”两栏均由学部填写,所有填写内容均须电脑打印。 五、材料要求 1.参评宝钢奖项候选的同学统一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不得增减页,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及《2018年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推荐情况一览表》(填写时各项信息务必填写完整),相关表格请见附件。 2.支撑材料中应附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北京师范大学的各类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的复印件(正式发表见刊的期刊、文集等提供封面、版权页和文章首页)以扫描件形式交至学院。 六、日程安排 1. 9月20日(周四)下午17:00前,各班将推荐候选的学生《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见附件1,评审表用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不得增减页或改变成单面)和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及证明材料只需一套),报送至后主楼1430学生工作办公室。《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电子版、《2018年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推荐情况一览表》电子版,以及各候选学生科研成果等扫描支撑材料由各班汇总后,以“本/研+年级+班级+宝钢评奖推荐”为邮件主题发送至psybksw@163.com,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2. 9月底,学校组织奖学金评审会,确定获奖名单并予以公示。 3. 10月上旬,公示期结束后,获奖材料报基金会。 4.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和相应基金进度颁发证书和奖金。
联系人:张照鹏(本科) 联系电话:58802365 联系人:周志荣(研究生) 联系电话:58806563 心理学部学工办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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