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本】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5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心理学部2019-2021本科生

现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助学金管理办法》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评选工作,同时结合以往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资助管理中心制定了《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暂行实施细则》(附件1),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9-2021全日制在籍在读本科生。

二、评选等级和金额

一等奖励性助学金: 1000/,平均分在前20%(含20%);

二等奖励性助学金: 800/人,平均分在20%之后至40%之前(含40%);

三等奖励性助学金: 600/人,平均分在40%之后至60%之前(含60%);

四等奖励性助学金: 400/人,平均分在60%之后至80%之前(含80%)。

三、评选办法

2019级、2020年级为单位,2021班级为单位(因2021级3个班级的培养方案不同,考虑到公平原则,3个班级分开上报将学生2021年秋季学期所有考试成绩(非百分制考查科目、辅修科目及双学位科目除外)取平均值由高至低进行排名。如出现不及格科目,则直接扣减该名额,不可从下一等级排名中递补(评选细则详见附件1)。

四、材料要求

初评名单须在年级/班级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负责同学于328日上午10点前将纸质版2021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汇总表》(附件2经办签字后提至心理学部学工办(后主楼1430)李老师处,同时将电子版汇总表报送至邮箱psyxgb@sina.com,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58802524

心理学部学工办

2022314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暂行实施细则

附件2-2021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汇总表

上一篇:【招聘】心理学部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勤工助学助理招聘通知

下一篇:【本】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