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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03-15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
心理学部2019-2021级本科生: 现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助学金管理办法》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评选工作,同时结合以往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资助管理中心制定了《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暂行实施细则》(附件1),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9-2021级全日制在籍在读本科生。 二、评选等级和金额 一等奖励性助学金: 1000元/人,平均分在前20%(含20%); 二等奖励性助学金: 800元/人,平均分在20%之后至40%之前(含40%); 三等奖励性助学金: 600元/人,平均分在40%之后至60%之前(含60%); 四等奖励性助学金: 400元/人,平均分在60%之后至80%之前(含80%)。 三、评选办法 请2019级、2020级以年级为单位,2021级以班级为单位(因2021级3个班级的培养方案不同,考虑到公平原则,3个班级分开上报),将学生2021年秋季学期所有考试成绩(非百分制考查科目、辅修科目及双学位科目除外)取平均值由高至低进行排名。如出现不及格科目,则直接扣减该名额,不可从下一等级排名中递补(评选细则详见附件1)。 四、材料要求 初评名单须在年级/班级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负责同学于3月28日上午10点前将纸质版《2021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汇总表》(附件2)经办人签字后提交至心理学部学工办(后主楼1430)李老师处,同时将电子版汇总表报送至邮箱psyxgb@sina.com,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58802524 心理学部学工办 2022年3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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