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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关于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提交实践学分认定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4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各位同学好:

现将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实践学分认定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1、认定方案:见《心理学部本科生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分及成绩认定方案(202111月修订)》,链接:http://psych.bnu.edu.cn/tabid/36/ArticleID/6704/settingmoduleid/387/frtid/41/Default.aspx

2、认定方式在累计满2个理论课时+30个实践课时后,即可登录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成果登记系统http://psy-manage.bnu.edu.cn/填写实践学分认定申请并上传材料(需上传的团队总结提纲与实践证明模板见认定方案附件)。本学期的实践学分集中审核与成绩认定工作拟于1126日进行,请需要在本学期完成实践学分认定的同学于11252400前登陆系统提交申请

补充说明:

(1)  系统初始账号与密码为学号,若首次登录系统,请先将“个人资料”模块补充完整并修改密码,再进行实践学分认定申请的填写与提交。

(2)  本次认定面向已经累计满2个理论课时+30个实践课时的同学(大二及以上本科生);每学期初都会进行学分认定工作,目前仍未达到累计课时的同学本次不需要填写申请,系统一直开放,第七学期(大四上)前完成一次实践学分认定即可。大四同学若还未申请认定实践学分的,本次请务必申请认定。

(3)  实践证明需体现参加的实践项目、工作内容、实践时长、团队负责人给予的评价系数,若其他单位开具的实践证明中无以上信息,请重新填写方案附件4提供的实践证明模板并上传。


3、实践学分成绩查询:

12019年5月前的实践学分认定工作通过纸质材料与电子邮件进行,通过此种方式认定的同学可查看学部官网的公示认定情况,见以下链接:

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http://psych.bnu.edu.cn/tabid/36/ArticleID/4315/settingmoduleid/387/frtid/41/

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http://psych.bnu.edu.cn/tabid/36/ArticleID/4228/settingmoduleid/387/frtid/41/

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

http://psych.bnu.edu.cn/tabid/36/ArticleID/3941/settingmoduleid/387/frtid/41/

2017-2018学年秋季学期

http://psych.bnu.edu.cn/tabid/36/ArticleID/3470/settingmoduleid/387/frtid/41/

22019年5月后的实践学分认定工作通过系统完成,可直接登录系统查询认定结果。

(3)通过参与国庆专项活动完成实践学分认定的结果已公示至学部官网,链接如下,该部分同学无需在系统中填写申请。http://psych.bnu.edu.cn/tabid/36/ArticleID/5777/frtid/98/Default.aspx

4、如有疑问可发至邮箱psyshehuishijian@163.com,或联系学工办周老师(后主楼143058802365


心理学部团委

2021年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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