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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关于启动2017年春季学期“心平自立贷学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9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心理学院全体学生:

根据“心平自立贷学金”工作的安排,现启动2017年春季学期的申请工作,请大家仔细阅读《心平自立贷学金实施细则及贷款须知》(见附件1),确保了解贷学金相关事项后再进行申请,具体安排如下:

一、贷学金简介

为助力北师大学子成长成才,知名企业家段永平先生和夫人刘昕女士捐资1000万元人民币在北师大设立“心平自立贷学金”。这是一种以培养学生的责任感、诚信观和发展观为目标,以“自立、自强、诚信、发展”为理念的新型助学模式。

1、每年有两次申请机会(每个人最多可申请两次);

2、每次可申请5000元或10000元;

3、本科生还款期限为离校后的10年,研究生还款期限为离校后的8年;

4、 还款利率为贷款当年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利率。(现一年存款利率为1.50%)

二、申请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一至四年级,硕士生一、二年级(不含单证硕士);

2、遵纪守法,无处分,诚实守信、勤奋努力;

3、本科一年级无成绩要求,其余需学业排名列全班前2/3,不及格课程不超过1门。

三、申请流程

1、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北京师范大学心平自立贷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签字盖章需清晰完整。

2、提交材料要求:

(1)《北京师范大学心平自立贷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

(2)《法定监护人确认书》(见附件3),手写签字;一式三份。

(3)提供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以上三份材料均可附件中下载,请按顺序分别装订成三套。

3、申请人向学院提交申请,将以上材料统一于4月14日下午4点前交至后主楼1433李老师处。    

4、审核通过的将签订《心平自立贷学金使用协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注:相关实施细则及贷款须知参见附件1,申请材料见附件2、附件3

 

联系电话:58802524

 

心理学院学工办

2017年3月29日


附件下载:

 

·         附件1-心平自立贷学金实施细则及还款须知.rar

·         附件2-北京师范大学心平自立贷学金申请表.pdf

·         附件3-法定监护人(贷学金担保人)确认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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