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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关于启动2017年春季学期“心平自立贷学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03-29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
心理学院全体学生: 根据“心平自立贷学金”工作的安排,现启动2017年春季学期的申请工作,请大家仔细阅读《心平自立贷学金实施细则及贷款须知》(见附件1),确保了解贷学金相关事项后再进行申请,具体安排如下: 一、贷学金简介 为助力北师大学子成长成才,知名企业家段永平先生和夫人刘昕女士捐资1000万元人民币在北师大设立“心平自立贷学金”。这是一种以培养学生的责任感、诚信观和发展观为目标,以“自立、自强、诚信、发展”为理念的新型助学模式。 1、每年有两次申请机会(每个人最多可申请两次); 2、每次可申请5000元或10000元; 3、本科生还款期限为离校后的10年,研究生还款期限为离校后的8年; 4、 还款利率为贷款当年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利率。(现一年存款利率为1.50%) 二、申请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一至四年级,硕士生一、二年级(不含单证硕士); 2、遵纪守法,无处分,诚实守信、勤奋努力; 3、本科一年级无成绩要求,其余需学业排名列全班前2/3,不及格课程不超过1门。 三、申请流程 1、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北京师范大学心平自立贷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签字盖章需清晰完整。 2、提交材料要求: (1)《北京师范大学心平自立贷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 (2)《法定监护人确认书》(见附件3),手写签字;一式三份。 (3)提供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以上三份材料均可附件中下载,请按顺序分别装订成三套。 3、申请人向学院提交申请,将以上材料统一于4月14日下午4点前交至后主楼1433李老师处。 4、审核通过的将签订《心平自立贷学金使用协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注:相关实施细则及贷款须知参见附件1,申请材料见附件2、附件3
联系电话:58802524
心理学院学工办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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