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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北京师范大学共青团优秀集体及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23-11-18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 |||||||||||||||||||||||||||||||||||||||||||||||||||||||||||||||||||||||||||||||||||||||
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校团委经研究决定启动2022—2023学年度北京师范大学共青团优秀集体及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共青团优秀集体荣誉称号包括:优秀团支部; 共青团优秀个人荣誉称号包括: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支部书记,以及社会工作奖、志愿服务奖、文体之星奖。其中志愿服务奖和文体之星奖在学校直属的各学生团体中进行评选,学部团委不接受申请。
二、评选办法 共青团优秀集体及个人荣誉称号评选须依据《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优秀集体及个人评选办法》和《北京师范大学专项类奖学金评选办法》文件中相关要求执行(详见附件1)。
三、名额分配 (一)优秀团支部(二等) 心理学部共有5个二等优秀团支部名额,分配如下:
说明:所有获评优秀团支部荣誉称号的团支部书记在符合评选优秀个人的相关条件下,同时获得当年度“优秀团支部书记”荣誉称号。
(二)优秀团员 心理学部共有34个优秀团员名额,名额分配如下:
说明:优秀团员申请者参评学年未受到任何处分,无成绩不合格情况;获得本年度综合类奖学金,即京师奖学金(包括荣誉奖学金)或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三)社会工作奖 心理学部共有25个社会工作奖名额,分配如下:
说明:社会工作奖申请者原则上学习成绩全部合格,年终综合测评达到合格以上。
(四)优秀学生干部 心理学部有14个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如下:
说明: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者参评学年未受到任何处分,无成绩不合格情况。获得本年度综合类奖学金,即京师奖学金(包括荣誉奖学金)或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原则上,同一年度同一奖项不重复获得(如,在2023年10月通过学校党委学工部获评“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不再获评本次校团委评选的“优秀学生干部”)。
四、重要说明 1.请申请者仔细阅读各奖项的评选办法和评选安排,并认真准备相关材料进行申报。 2.各团支部在团支书的组织下收集相关材料,将本支部所有申请候选人的【汇总表】(附件4)进行汇总,并收齐其他相关材料,以团支部为单位上交。 3.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周五)上午11点前,逾期不候。 4.提交渠道: (1) 纸质版(只需提交各类申请表):【本科、非国重研究生】交至后主楼1430刘老师;【国重研究生】交至英东楼403冯老师。 (2) 电子版(含各类申请表、汇总后的汇总表):【本科、非国重研究生】发送至bnupsyftw@126.com;【国重研究生】发送至Keylab_xg@bnu.edu.cn。邮件命名为:XX团支部+共青团集体及个人评选,不接受个人上交! 5.由于学部团委名额有限,除本科生优秀团员由各团支部根据名额自行评选确定外,其他奖项各支部申报结束后,学部团委会组织团委、各学生团体负责人结合申报者已获奖项情况和实际学习工作表现进行集中审核和筛选。 6.如同一候选人申请多个奖项,学部团委会根据整体情况择优考虑。 7.最终所获奖项以学部团委公示为准。
五、评选安排 (一)初评阶段 参评集体及个人于指定前填写相应表格提交申请材料至所在团支部,由团支书统一汇总,报学部团委和党委审查。 (二)复核阶段 校团委组织部依据相关评选办法,会同相关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后,报校团委书记会研究审议。复核后的结果在学部进行公示,再报校团委组织部审核批准。 (三)公示阶段 学部团委对获评优秀集体及个人的名单进行第二轮公示。
联系人: 本科生、研究生(非国重):刘老师,bnupsyftw@126.com 研究生(国重):冯老师,keylab_xg@bnu.edu.cn
附件3:北京师范大学共青团优秀个人奖项及单项奖学金申请表.docx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委员会 2023年1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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