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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1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助学金管理办法》和《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实施细则(暂行)》相关规定,开展2023季学期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评选工作,请各班认真组织落实,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0-2022全日制在籍在读本科生。


二、评选等级和金额

一等奖励性助学金: 1000/平均分在前20%(含20%);

二等奖励性助学金: 800/人,平均分在20%40%(含40%);

三等奖励性助学金: 600/人,平均分在40%60%(含60%);

四等奖励性助学金: 400/人,平均分在60%80%(含80%)。


三、评选要求

各班依据学生2023季学期所有考试成绩(非百分制考查课程、辅修课程及双学位课程除外)平均值由高至低进行排名。出现不及格课程,则直接扣减该名额,不可从下一等级排名中递补。具体要求详见评选细则附件1)。


四、材料报送

初评名单须在班级公示至少5,公示无异议后,各单位1127日上午10点前班主任和经办人签字后的纸质版《2023季学期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汇总表》(附件2)提交心理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后主楼1430),同时将电子版汇总表报送至邮箱psyxgb@sina.com,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李老师,58805882

心理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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