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院各本科班级: 北京市教委决定在2016年继续执行《关于做好高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饮用水、洗澡、电话费用专项补贴工作的通知》(京教勤[2007]4号)文件精神,对全市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饮用水、洗澡和电话费用进行专项补贴,以改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生活条件。 专项补贴的标准是:饮用水每生每年(按10个月计)45元、洗澡每生每年80元、电话每生每年60元,合计每生每年185元。 根据市教委通知精神,我校特制定如下北京师范大学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饮用水、洗澡、电话费专项补贴发放办法: 1、资助额度: 185元/人。 2、资金分配:各班所有经过贫困生认定的同学(已发至各班班主任处,请班长向班主任询问);以及未经过贫困生认定但家庭较为困难的同学,具体名额分配见下表:
班级 |
经过贫困生认定学生名额 |
未经过贫困生认定但家庭较为困难名额 |
合计 |
2013级本科1班 |
1 |
5 |
6 |
2013级本科2班 |
6 |
5 |
11 |
2013级本科3班 |
5 |
5 |
10 |
2014级本科1班 |
5 |
6 |
11 |
2014级本科2班 |
3 |
6 |
9 |
2014级本科3班 |
8 |
5 |
13 |
2015级本科1班 |
4 |
6 |
10 |
2015级本科2班 |
5 |
6 |
11 |
2015级本科3班 |
6 |
6 |
12 |
合计 |
43 |
50 |
93 |
3、评选条件: (1)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2)遵守校规校纪,学习刻苦、身心健康、生活节俭、不吸烟不喝酒。
4、注意事项 •受资助学生有违反校规校纪和挥霍浪费者一经发现将追回补贴金。 •汇总表填报学生姓名、学号必须与学生证完全一致,身份证号码必须准确完整,否则将影响补助的正确发放。
5、材料报送:各班班主任在班委的协助下自行组织班级确定补助人员,班长汇总人员信息,填写《饮用水、洗澡、电话费专项补贴汇总表》(见附件),于4月20日(周四)上午11:00前发送至学工办李老师邮箱:psyxgb@sina.com。
6、发放方式:学校统一将补助由财经处打入学生卡中。
联系人:李昕益,58802524。 心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4月18日
附件下载: 附件: 北京师范大学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饮用水、洗澡、电话费专项补贴汇总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