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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心理学部2019年度本科生考核评比工作安排 |
发布时间:2019-10-10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
本科各年级: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现开展2018-2019学年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请各年级、各班认真组织,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及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各类奖项评选条件(见附件2) 各类奖学金评审严格按照《北京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调整方案>的通知》(师校发[2014]32号)和《北京师范大学学生手册》(本科生2019年版)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三、各类奖项提交时间及材料送报要求 (一)个人奖学金(京师奖学金(含荣誉奖学金)、学术奖学金、竞赛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包括社会实践奖、京师风尚奖)、三好学生、京师先锋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党支委) 1. 上交时间:2019年10月17日(星期四)16:00前 2. 上交材料:纸质版申请及相关材料、电子汇总表(汇总表模板见附件4,班长统一填写) 3. 上交方式:纸质版材料按照奖项分类整理,班主任签字后,班长统一交至学部学工办(后主楼1430)林老师处(不接受个人上交!);电子版汇总表班长填写完整,确认无误后,发送至psybksw@163.com。 4. 重要说明: (1)学术奖学金需附发表文章的复印件(接收函无效),竞赛奖学金需附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单项奖学金(包括社会实践奖、京师风尚奖)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2)三好学生班级民主赞成率需达50%以上。赞成率≠投票率,赞成率的计算是投票产生三好学生后,本班是否同意其荣获三好学生的赞成率。 (3)优秀学生干部(党支委)、单项奖学金(包括社会实践奖、京师风尚奖)不限班级推荐名额,符合条件的同学均可申请,班长汇总后连同其他奖学金材料一同提交,由学部审核、评选。 (4))获得京师奖学金的同学若同时获得以下奖学金(2018-2019学年度获得),则只获得京师奖学金荣誉证书,不获得该项奖金,亦不占各单位京师奖学金名额。 A.国家奖学金 B.国家励志奖学金 C.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 D.华为奖学金 (5)申请综合类奖学金和三好学生荣誉称号,需按照《北京师范大学学生课外体育锻炼打卡管理细则》要求,完成体育锻炼打卡要求。2018级本科生的体育锻炼达标次数应不少于60次,2017级、2016级本科生的体育锻炼达标次数应不少于30次。 (6)未通过新生入学校史校情及校规校纪测试的2018级本科生不得参评综合类奖学金和三好学生。 (7)各类所获奖项(以取得获奖证书为准)和公开发表的成果均应在我校就读期间取得,起止时间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8)为保证评审顺利高效,在学部向党委学生工作部上报奖学金申请后,如有符合荣誉京师奖学金的情况,只转化,不递补。 (9)京师先锋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党支委)原则上须获得2018-2019学年京师奖学金 (10)参加专项活动的学生在本次综合测评加分项中,附加1~2分。 (二)集体奖学金(优秀班集体) 1. 上交时间:2019年10月17日(星期四)16:00前 2. 上交材料:纸质版申请及相关材料 3. 上交方式:班长上交至学部学工办(后主楼1430)林老师处 4. 重要说明: 评比结果以学部统一评审结果为准,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所有奖项申请表格均可在附件3下载。 2.于2018-2019学年转专业到心理学部的学生在原院系参评本年度奖学金。 3.学生要按照申请表要求的分数提交表格,表格一式多份时不可用复印版上交。 4.如对评奖细则及相关要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各班班长。
联系人 林老师,58802365,psybksw@163.com 心理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0月10日
附件1: 心理学部2019年度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2: 各奖项评选条件 附件3: 2018-2019学年度本科生考评申请表 附件4: 心理学部个人奖学金班级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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