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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开展2022年助才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11-09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
心理学部2022级本科生: 助才助学金由徐青伟先生捐资设立,旨在帮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子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助才助学金管理办法》,现启动2022-2023学年助才助学金初评及复审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初评工作 (一)评选范围 北京校区全日制在籍在读2022级本科生(不含体育与运动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新闻传播学院)。 (二)评选条件 1.优先考虑国家政策重点保障学生,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为特困的学生,农村及贫困偏远地区学生。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积极向上。 3.品学兼优,勤奋努力,学习成绩优秀,一年级新生以其高考成绩作为评定标准。 4.入学后未获得过其他连续性社会捐赠项目(唐仲英德育奖学金、曾宪梓奖学金等)。 (三)评选名额及金额 助才助学金每学年新评选5人,连续资助四年,资助金额根据学生所读专业的学费确定。 心理学部可推荐1名同学参选。 (四)初评材料 1.《2022年助才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 2. 学生高考成绩单复印件; 3. 学生个人自述,1500-2000字; 4.《2022年助才助学金院系推荐汇总表》(附件2) 二、复审工作 依据上一学年受资助学生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继续资助,不通过的将重新启动补选程序。 (一)复审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无违纪记录,无奢侈浪费等不良行为; 3.品学兼优,勤奋努力,2021级学生2021-2022学年专业成绩在年级前60%(含),2019、2020级学生2021-2022学年专业成绩在年级前30%(含),无不及格科目; 4.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综合表现良好。 (二)复审材料 1.《2022年助才助学金复审表》(附件3); 2.上一学年成绩单,需加盖教务部公章; 3.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社会实践证明等。 (三)复审表填写要求 1.学生在填写复审表时字迹工整,正反面双面打印,按表格字段反映上学年综合情况,做到文字详实、内容真实。 2.班主任填写意见要详实全面,在填写学生排名等数据时不得涂改。 三、工作要求 请符合评审条件和参加复审的同学11月11日上午11点前完成材料报送,纸质版提交至心理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后主楼1430),电子版统一打包(命名为“心理学部+助才助学金初评/复审材料”)后发送至psyxgb@sina.com。 四、其他说明 1.资助管理中心每年开展助学金复审工作,获资助学生如在校期间发生学习成绩下滑至年级30%以外、有校级以上处分或其他与申请资格不符的情况,将终止其继续获得助学金的资格。 2.获该项助学金学生直接加入我校自强社,需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 3.助才助学金为社会捐赠类连续性资助项目,如捐赠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捐赠款项延迟或无法到账,则该项目暂缓或自动终止执行。
联系人:李老师,58805882,psyxgb@sina.com
心理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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