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科研】2016年度应用实验心理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3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应用实验心理北京市重点实验室致力于重大社会现实问题的心理机制研究,探索心理学服务社会的模式和途径,为在教育、人口健康和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国家急需提供理论支持。形成了认知能力提升、领导力评价与开发、有效学习、心理健康促进、社会心态监控五大优势特色研究方向。为鼓励应用心理学领域的研究合作研究,按照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的开放、合作和服务社会的宗旨,本实验室特设立开放课题基金,资助国内外相关领域的教师和研究人员从事认知能力提升、领导力评价与开发、有效学习、心理健康促进、社会心态监控五个领域的合作研究。
  一、开放课题资助范围
  2016年度开放课题申请内容需符合实验室如下研究方向之一:
  研究方向一:认知能力提升的基础与应用研究
  研究方向二:心理测量开发研究
  研究方向三:心理健康促进的基础与应用研究
  其他围绕心理学基础与应用研究、服务社会和解决社会问题的相关研究。
  二、资助对象
  申请人须满足以下各项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和讲师及以上职称;
  2.正在从事认知心理学与应用认知心理学、管理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心理健康、社会心理学领域的研究;
  3.在所申请的项目领域有一定的工作基础,有高水平论文发表;
  4.任职单位为北京师范大学之外的国内外其它高校或科研院所。
  三、资助方式
  2016年度设立开放课题3-4项目。每项课题资助额度为4万元人民币。要求自批准之日2年内完成课题研究。项目结项时,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一篇SCI/SSCI文章,或者两篇CSSCI文章。项目的成果除标注本人原单位外,还须标注“应用实验心理北京市重点实验室”(英文标注:Beijing Key Lab of Applied Experimental Psychology, School of Psychology,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Beijing, China)。
  四、申请程序
  1.申请人需与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在职教师进行合作研究。申请人在课题申请时须与拟合作的研究人员共同讨论、确定好研究课题实施方案。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合作人员只参加合作,不使用开放合作基金。
  2.填写《应用实验心理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见附件)。申请人须提交纸质文件一式一份,由申请者所在单位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后,投递到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应用实验心理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同时提交申请书电子版。申请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1日,以邮戳为准。
  3.下列情形的申请一律不予受理:
  1).不符合指南规定研究内容;
  2).未按申请书格式要求填报;
  3).未在受理日期之内投送的。
  五、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应用实验心理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1404办公室
  邮编:100875
  联系人:刘振华
  电话:010-58806836
  邮件: psy-keyan@bnu.edu.cn

附件:
应用实验心理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支出报销注意事项.docx
应用实验心理北京市重点实验室项目申请书-2015年模板.doc

上一篇:【本】关于组织学生参加北京师范大学华民慈善基金会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培训会的通知

下一篇:【公示】陈海平老师出国出境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