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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关于评选2016年海亮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6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心理学院学生:

为了帮助师大学子顺利完成学业,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培养其成为国家栋梁之才,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特在我校设立海亮奖学金,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北京师范大学在校全日制本科三年级或四年级学生、研究生二年级或三年级学生,且高考前户籍为浙江省或江苏省。获奖后不能再次申请。

2、热爱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3、在校无处分,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4、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0%以内。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

二、名额和金额

学院推荐1-2名同学参评,5000元/人。

三、申请材料(所有材料均一式两份报送)

1、《海亮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

2、盖有教务处公章的上一学年成绩单;

3、已有获奖证书复印件;

4、研究生在申请表的“认定结果”栏中一律选择“无认定”,同时需另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可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中下载)。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于11月17日上午11点前将所有纸质版材料和《海亮奖学金院系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交至后主楼1433办公室李老师处,同时电子版《海亮奖学金申请表》、《海亮奖学金院系推荐汇总表》发送至邮箱psyxgb@sina.com。

注:入选并获得奖学金的学生有优先获得海亮集团提供的实习、实践和就业机会。同时学生有义务参加由学校组织安排的捐资人与被资助人的相关活动。

 

联系人:李昕益

电话:58802524

 

                                           心理学院学工办

                                           201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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