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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关于受理2017年暑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境外交流补助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5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心理学院全体同学:

为促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拓展国际视野,丰富学习阅历,提升综合素质,经申请及校领导审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2015年起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境外交流资助”项目。现开展2017年暑期境外交流补助项目申请工作,具体如下:

一、可资助范围:

本科生工作处、研究生工作处组织的卓越训练营

团委组织的青年领导力海外研修班

二、需提交的材料:

请有意申请的学生仔细阅读《北京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境外交流补助管理办法》(附件1),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境外交流资助申请表》(附件2,院系意见和项目组织方意见两栏需签字盖章)。

2、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3、上一学年成绩单复印件(部分研究生没有可不提供)。

4研究生还需提供当地民政部门盖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3)、《北京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指标测评问卷》(附件4)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申请材料统一于58日上午11:00(逾期不候)交至心理学院学工办(后主楼1433办公室)李昕益老师处,同一时间请将《北京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境外交流资助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到邮箱psyxgb@sina.com,学院审核后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其他

1、本补助项目每名学生在一个学制期内仅能获得一次。

2、申请成功后,在学生出发前将资助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账户。

3、获得本资助的学生需在项目结束返校十个工作日内,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xszz@bnu.edu.cn提交2000字以上的境外交流项目报告和感想各一份。

 

心理学院学工办

2017424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境外交流资助管理办法(试行).docx

附件2-北京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境外交流资助申请表.doc

附件3-研究生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docx

附件4-研究生填写-北京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指标测评问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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