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硕博】关于启动2015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01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研究生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港澳台办《关于2015年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5]531号)精神,为切实贯彻执行中央对台湾、对港澳工作方针,确保我校2015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日制港澳台侨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奖项设置
  1.台湾学生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一等奖7000元/生·年;二等奖5000元/生·年;三等奖4000元/生·年;
  博士研究生:一等奖9000元/生·年;二等奖7000元/生·年;三等奖5000元/生·年。
  2.港澳侨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一等奖7000元/生·年;二等奖5000元/生·年;三等奖4000元/生·年;
  博士研究生:一等奖9000元/生·年;二等奖7000元/生·年;三等奖5000元/生·年。
  三、名额分配

奖项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台湾奖学金(博士) 0 0 1
港澳侨奖学金(博士) 1 1 2

  四、申报流程
  1.个人申报: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并认真填写奖学金申请表格(不用勾选类别),提交相关材料。
  2.院系审核: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学生的成绩、科研情况、有无违纪情况等,并对申报人进行排序。
  3.学校评审:根据学院的排序及教育部的名额分配进行复核、评审、公示。
  五、材料要求
  1.认真填写表格并准备好相关材料,规范“学院”“专业”名称,按全称填写。
  2.申报学生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成绩单、证件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5日(周二)下午5点,将申请材料交至后主楼1433,mailto:tenglimei@bnu.edu.cn,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申报,不得补交。
   
  联系人:滕老师,58805260
  附件下载: 申请表

上一篇:【本研】旧年岁末·寒假伊始——寒假计划倡议书

下一篇:【寒假调研】2015-2016年度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寒假社会调研立项审批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