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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关于开展2016年叶圣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6-10-11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
心理学院免费师范生: 为支持教育领域中师范生培养工作,在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的支持下,苏州市人民政府向国教师发展基金会捐资设立“叶圣陶奖学金”,专项用于奖励全国师范大学全日制师范专业本科优秀在校生,鼓励他们在走上教师岗位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为国家和民族培养出更多的优秀人才。具体安排如下: 一、推选条件 1、2013-2015级免费师范生; 2、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投身教育事业的理想抱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学习刻苦,成绩优秀,上一学年学业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0%; 4、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各类学术竞赛活动,在各类省级(含)以上竞赛中获奖或在省级(含)以上期刊上发表过论文者优先推荐; 5、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关心乡村教育,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主动为同学服务,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6、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定向到乡村从事中小学教育的师范生; 7、以前曾获得过“叶圣陶奖学金”的师范生不再推荐评选。 二、资助人数及金额 心理学院可推荐2名同学参评,奖励标准为每人3000元。 三、推选材料 1、《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叶圣陶奖学金”推荐表》(见附件1); 2、盖有教务处公章的上一学年成绩单; 3、其他证明材料,例:省级(含)以上竞赛获奖证书、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证明等。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10月12日12:00前将《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叶圣陶奖学金”推荐表》(附件1)交心理学院学工办李昕益老师处(后主楼1433办公室)。同一时间将《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叶圣陶奖学金”推荐表》(附件1)(邮件标题格式:**学院**叶圣陶奖学金推荐表)和《叶圣陶奖学金院系推荐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psyxgb@sina.com(邮件标题格式:**学院**叶圣陶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注意:该项目预计于2016年10月28日(叶圣陶先生诞辰日)举行奖学金发放仪式,具体时间地点待定,届时需要获奖同学参加该仪式,谢谢!
联系人:李昕益 联系电话:58802524
心理学院学工办 201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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