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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 ||||
| 发布时间:2026-05-08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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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2026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考生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设备均采用ZOOM会议,第一机位登录ZOOM会议(以下简称主平台),参加视频面试;第二机位登录ZOOM会议(以下简称副平台),接受云监考。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详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北京师范大学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合格线。
一、复试时间 考生面试序号随机产生,具体面试时间及会议号在面试前由心理学部告知。 面试当天,考生根据面试随机序号,于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考生需先完成设备测试,再按照通知的时间加入会议候考。
二、复试准备 1.考生提前准备好网络环境及所需软硬件条件,于5月13日登录主、副平台,按心理学部要求完成测试。 2.考生须在5月13日中午12:00前,通过发邮件方式(邮箱:psy-zhaosheng@bnu.edu.cn,邮件命名方式:证件号码+姓名)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交,原件备查): 港澳地区考生提交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台湾地区考生提交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交,原件备查): 应届生:在内地高校就读的,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就读的,提交在读证明; 往届生:在内地高校获得学历学位的,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历、学位的,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两名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信; (4)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5)个人简历及研究计划。 扫描件或照片保存为PDF或JPG格式,多页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件,须将材料编号并附材料清单(PDF文件),整体打包提交(压缩后形成ZIP文件,大小控制在8M以内)。所提交材料原件在新生报到时会全面复查,请务必妥善保管。 三、复试要求 复试为面试,包括两个环节,英语听力与口语以及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复试满分200分(120分及格),其中英语听力与口语50分(30分及格),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150分(90分及格)。复试中任一环节未达到及格线即为复试不合格。 四、录取办法 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考试情况确定。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总分。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10-58805302 联系人: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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