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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关于开展心理学部2023年本科生国家级奖助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9-27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
心理学部本科生: 现启动2023年本科生国家级奖助项目评选工作,请各年级、班级认真组织,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二、名额分配及评选细则 各奖项评选名额请参见《2023年本科生国家级奖助项目名额分配表》(附件1),评选细则参见《2023年本科生国家级奖助项目评选细则》(附件2),其他相关规定及办法请参照分配表上的说明及学生手册。 三、各类奖项上交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 1、上交时间:2023年10月7日(周六)下午15点前 2、上交材料:《北京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 3、上交方式:交至学部学工办(后主楼1430)李老师处(个人上交) 4、重要说明: 2020级、2021级、2022级按照年级各推荐4名同学参加学部组织的差额面试,面试暂定于10月8日上午9点,在后主楼1316东举行,具体面试通知请注意查看学部官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1、上交时间:2022年10月7日(周六)下午15点前 2、上交材料:纸质版申请表(附件3) 3、上交方式:纸质版材料按奖项分类整理后,班长统一交至学工办(后主楼1430)李老师处(不接受个人上交!);电子版汇总表(附件4)班长填写完整,确认无误后,发至psyxgb@sina.com。 4、重要说明: (1)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和国家政策重点保障学生),且专业成绩在前40%(含40%)。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以上一学年成绩为准,转院系学生在上一学年所在院系评选。 (3)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每年以10个月(2月与8月除外)计,每人实际助学金资助金额,由学校根据全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的困难程度和申请情况统筹确定 四、其他说明 1、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会在学部公告栏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国家助学金项目待学校审核通过后,会反馈给班主任,之后由班主任确定合适的方式进行公示,公示如有异议及时向学部上报、调整。
联系人:李昕益 联系电话:58805882
心理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27日
附件4- 2023年本科生国家级奖助项目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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