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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关于心理学部2020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三方协议发放说明及领取通知 |
发布时间:2019-10-29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
心理学部2020届毕业生: 学校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已为所有培养方式为非定向、非委培的2020届毕业生发放就业推荐表和三方协议书,现将发放说明告知如下: 1、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三方协议每人只有一份,且编号与学生一一对应,因补办程序繁琐,因此请毕业生务必认真、妥善保管。 2、在签约前,毕业生一定要认真考虑清楚,只有确定毕业要到该单位就业时,才能将推荐表原件交与用人单位,就业推荐表中用人单位只要填写或者盖章,就说明此推荐表已经生效,学生需完成后续的签约、入职手续。如签约意向不确定,建议毕业生在求职面试时给用人单位提供就业推荐表的复印件。 所有就业推荐表“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处均未盖章,请学生在学部领取(后主楼1430李老师处,联系电话58802524)、填写完整后回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学16楼135办公室,联系电话58802095/58807665)盖章,中心老师顺做善意叮嘱以保护学生权益。 若在发放过程中发现编号与发放名单不符或印刷模糊,请及时与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联系修订、换发事宜。 【特别提醒】: (1)用人单位在就业推荐表原件上签字、盖章完毕后学生需将推荐表下方的回执交到学部,毕业生需凭借就业推荐表回执或用人单位证明向学部申领三方协议。 (2)三方协议领取前,学生本人还需要和班主任详细沟通自己的就业意向,充分考虑签约后关乎自己的户口、档案等所有切身利益后再领取三方协议和签约,不可跟风签约、随意违约。 班主任需要在就业推荐表回执页空白处填写如下内容:已与学生充分沟通,学生就业意向明确,建议发放三方协议给学生。之后班主任签字确认。 3、学术硕博士领取三方协议说明: 为了更好的保证学生顺利与用人单位签约,避免之后因为不能按时毕业需要办理违约手续给学生本人和用人单位带来的不必要麻烦,请学术硕博士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在领取三方协议前提供相应的材料: A、已经发表文章的:需上交的材料为“推荐表回执+发表论文的复印件”来领取三方协议; B、未发表文章的:需上交的材料为“推荐表回执+导师填写的《关于提前领取2020届毕业生三方协议书的情况说明》(附件4)”来领取三方协议。 4、在签署三方协议时,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填写完整,加盖公章后,交回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学16楼135办公室,联系电话58802095/58807665)办理派遣手续,中心将留存三方协议首联作为后期派遣的依据。 三方协议一经签订,用人单位和学生本人需本着诚信原则,按照三方协议约定办理户口、档案相关手续,并完成后续的入职。 5、附件内容为就业协议书填写相关说明和模板,请毕业生及时下载并认真阅读。 请各位同学相互转告发放说明,感谢各位毕业生对本年度毕业生派遣工作中的支持与配合! 心理学部学工办 2019年10月29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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