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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关于2016年度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4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全体本科生:
  2016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现已开始,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要求
  1、有意愿参评的学生,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和《2016年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一览表》。
  2、《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中:
  (1)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承担社会工作情况”、“在读学历以来获奖情况”需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学生“本学年成绩”需附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及院系盖章的本学年年级排名表复印件。
  (3)学生“已经发表论文情况”需附相应论文所在发表刊物当期目录复印件(复印件上需明显划出相应论文题目)以及论文首页复印件。
  (4)学生“主要事迹”不得少于1500字,要由教师以第三人称拟写,“主要事迹”一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候选学生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着重介绍学生在德、智、体、美诸方面以及入校后在“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
  (5)“院系综合评价意见”和“评审学校意见”两栏均由院系填写,所有填写内容均须电脑打印。
二、参选条件:
  1、当年在籍的高等院校本科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
  4、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三、名额和金额
  学院将在所有参评学生中,选择1名学生推荐至学校参评。获得“2016年度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的学生将获得10000元奖学金,全校共推选3人。
四、评选流程
  参评学生请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和《2016年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一览表》,于9月20日(周二)上午10:00之前将“一览表”和“评审表电子版发到psybksw@163.com;同时将“评审表”纸质版及相关证明材料交至心理学院学工办张照鹏老师处(后主楼1433办公室),逾期不候。(评审表用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不得增减页或改变成单面;成绩单及证明材料只需一套。)

联系人:张照鹏
联系电话:18612708293

  心理学院学工办
  2016年9月14日

附件:
《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
《2016年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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