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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关于开展2017年北京市三好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7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本科各班:

根据团市委、市委教工委、市教委和市学联的通知精神,现将2016—2017学年度北京市三好学生的评选工作部署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2017级新生)

二、评选条件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作风正派;

2.热爱所学专业,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积极参加“四进四信”“青年服务国家”“新青年学堂”等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认真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

4.注册志愿者,且经常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的优先考虑;

5.积极参加“三走”等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且本年度体育考试成绩合格者,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6.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团员荣誉。

三、工作要求

1.评选采取班级推荐的方式,每班至多推荐1人,之后由学部组织评选出1人上报学校,最终由学校本科生工作处组织评选确定获奖人员名单。校团委直属学生团体获奖人选由校团委组织评选。

2.各班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本人申请后,征集所在班级和团支部同学意见。

3.候选人的事迹材料,由其所在的班级、团支部认真审核后填写先进事迹登记表。

4.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班组织学生填写《北京市三好学生登记表》(附件1)以及《北京市三好学生汇总表》(附件2),以班级为单位,于12月8日(周五)9:00前将电子版发至psybksw@163.com,不交纸质版,过期不候

 

联系人:张老师,58802365

心理学院学工办
2017年12月7日

  【附件1】北京市三好学生登记表

  【附件2】北京市三好学生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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