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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关于评选2017年紫光励学金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12-08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
心理学部2017级本科生: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鼓励他们努力学习、奋发成才,从而促进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特在我校设立紫光励学金,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2017级全日制在籍在册新入学非免费师范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纪守法,遵守各项校规校纪,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 4、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5、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6、未获得其他大额连续助困类资助(金鼎轩助学金、助才助学金、春华秋实西部助学金)。 二、资助人数及金额 资助50名本科一年级新生,入学年资助6000元/人,大二、大三每年资助4000元/人,共计14000元/人。 三、材料要求 《北京师范大学紫光励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A4纸正反面打印,如有附页也请使用A4纸。 四、其他说明 1、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每年对获奖学生进行复审,获得资助的学生如在校期间发生学习成绩下滑至年级70%以外、存在不及格科目、有校级以上处分或其他与申请资格不符的情况,将终止其继续获得助学金的资格; 2、获助学生自然成为“紫光励学金”志愿者,踊跃参加紫光励学金管委会组织的各项社会公益活动; 3、该助学金为社会捐赠类连续性资助项目,如捐赠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捐赠款项延迟或无法到账,则该项目暂缓或自动终止执行。 五、申请流程 有意向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学生,请于12月11日上午10点前将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至心理学部学工办(后主楼1430)李老师处,同一时间发送申请表和院系推荐汇总表的电子版到psyxgb@sina.com。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教育基金会将组织面试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公示获助名单。
心理学部学工办 2017年12月8日 · 附件 1 北京师范大学紫光励学金申请表 .doc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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