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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心理学部党委关于在师生党支部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五个一”主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6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心理学部各师生党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央和学校党委的相关要求,心理学部党委现在各师生党支部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五个一”主题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党支部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坚持学习党史和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贯通,做到坚持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学校办学目标和发展战略,围绕心理学部人才培养和学科发展目标,同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建校120周年相结合、同谋划学校“十四五”改革发展相结合,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认真开展主题活动。

二、开展时间

党史学习教育贯穿2021年全年,“七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召开前为第一阶段,本阶段在师生党支部中开展“五个一”主题活动,主要以全面学习党史为重点,深入了解党的百年奋斗史,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著作篇目,深化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7月上旬基本开展完毕,下半学年的安排另行通知。

三、具体方案

    各支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要包含“五个一”:

1、一堂专题党课

充分发挥党建带团建优势,党支部带领团支部,共上一堂党团课。各党支部书记专题讲授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四史等的心得感悟主题党课,带领党团支部开展好集中学习研讨。

2、一次党员个人自学

党员用好学习强国、“共产党员网”等线上平台,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文章。认真学习两个历史决议等中央文件,学习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等指定学习材料,《中国共产党的1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改革开放简史》《社会主义发展简史》等参考资料。(后续学部党委将陆续配发相关学习资料)

每位党员开展党员自学后,需撰写至少1篇学习心得。

3、一次主题党日活动

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践行党员标准服务社会需求等内容,至少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活动形式可以丰富多样,包括参观学习、交流讨论、观影、读书会、知识竞赛等。

4、一次“我为师生办实事”行动

各支部党员要充分立足心理学专业优势,立足岗位实际,从教学科研管理、学习生活服务等方面,做好本职工作,至少开展1次“我为师生办实事”行动,同时,鼓励各支部充分立足心理学专业优势,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做到为师生办实事、为社会办好事。

5、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

七一前后,各党支部以党史学习教育为主题召开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分享交流个人自学心得体会,检验“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效;同时,对照相关文件内容,在支部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组织生活会,支部成员要进行充分讨论,党支部书记、党支委要进行充分调研,广泛听取支部党员的意见建议,及时了解、解决支部党员问题需求。

四、材料要求

各支部按以上要求组织支部委员认真筹划,在充分讨论和调研的基础上,合理安排活动时间,按时、按要求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并按以下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1、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新闻素材

各党支部在开展完每项活动后,及时梳理相关材料和照片,撰写新闻稿,最迟于活动结束后的第二天,将新闻稿、2-3张精选活动照片发送至psyxuanchuan@bnu.edu.cn,同时抄送至psyxindangyuan@163.com。学部党委将及时在学部官网、心党员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活动新闻。

2、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中期材料

各党支部开展的活动及时在支部工作手册(大红本)上做好记录,同时及时梳理汇总相关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材料,填写《心理学部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中期开展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按表中要求附各类活动的支撑材料,于63日前打包发送至bnupsyfdw@126.com(学生支部)、psydw@bnu.edu.cn(教工支部)。如有相关纸质材料,可提交至心理学部党委办公室(后主楼1430)。

3、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总结材料

各党支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及时在支部工作手册(大红本)上做好记录,同时及时梳理汇总相关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总结材料,填写《心理学部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总结表》(附件3),并按表中要求附各类活动的支撑材料,于715日前打包发送至bnupsyfdw@126.com(学生支部)、psydw@bnu.edu.cn(教工支部)。如有相关纸质材料,可提交至心理学部党委办公室(后主楼1430)。

 

五、经费支持

鼓励各学生党支部用开展的主题教育活动积极申报学校学生党建基金,申请方式见党委学工部网站通知(关于启动2021年春季学期学生党建基金项目的通知 https://dwxgb.bnu.edu.cn/xwzx/tzgg/109354.html )。

同时,学部党委对各党支部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提供经费支持,且对优秀活动进行重点经费支持。教工党支部可直接联系学部党委办公室提交活动计划和经费申请;学生党支部可按照学部学生活动申请办法申请活动经费(见学部官网下载专区:心理学部学生活动审批及经费报销制度http://psych.bnu.edu.cn/tabid/36/ArticleID/3680/frtid/54/Default.aspx)。

 

联系人:曹昌健,58808189

        周以铭,58802365

邮箱:psydw@bnu.edu.cn(教工)、bnupsyfdw@126.com(学生)

 

心理学部党委

202146

 

附件下载:

附件1:中共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2: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中期开展情况汇总表

附件3: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总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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