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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2021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3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一、复试安排

报考

专业

复试

形式

时间地点

复试内容

录取原则

心理学

面试

4108:30

教二楼201

专业面试

(含英语口试)

1、复试总分200分(笔试60分,面试140分);

2、复试成绩低于120分不予录取;

3、录取原则:按复试成绩分导师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410日开始

具体安排由导师通知

进导师课题组实践,具体时间和内容由导师安排

笔试

(机考)

4119:00-11:30

教八楼三层机房

外文文献分析

研究设计

心理学 (国重)

面试

4108:30

教二楼208

专业面试

(含英语口试)

410日开始

具体安排由导师通知

进导师课题组实践,具体时间及内容由导师安排

笔试

(机考)

4119:00-11:30

教八楼三层机房

外文文献分析

研究设计

二、复试考生身份验证和资格审查

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请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

2.应届生: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往届生:身份证、硕士学位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考核资格。

三、疫情防控要求

1从复试考核前7天开始,考生须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复试考核当天按照报考学部院系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出示健康码,健康码为绿色方可进入。考生进入复试考核场所时,须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复试考核前7天内自测体温高于 37.3 的考生须提供 7 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特别提示:因疫情滞留境外、或与涉疫人员或地区有交集的考生请尽快与学部招生办公室联系,由学部安排复试相关事宜。

2复试考核当天考生候场时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间隔距离,不得随意走动。进入复试考核场所前,须进行手部消毒。复试考核结束后须尽快有序离开校园。

3.考生候场时发现体温异常、咳嗽等症状且经综合评判后可以参加复试的,根据上级防控要求,需对考生和复试工作人员提高防护级别,安排至隔离复试场所进行复试。

4.对于复试过程中突然出现发热状况的考生,由专业人员现场处置并做好情况登记工作,由招生办公室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复试工作小组,在学校复试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后续工作。

5.如遇疫情变化等突发状况,将视疫情状况调整复试方式。

四、联系方式

1.刘老师

电话:58805302;后主楼1404psy-zhaosheng@bnu.edu.cn

2.齐老师(国重)

电话:58801755,英东楼404nky_jw@bnu.edu.cn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

20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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