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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2021年度“宏生奖学金”评选通知 |
发布时间:2021-05-10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
一、 评选原则 为提高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心理测量和管理心理学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质量,鼓励心理测量专业以及管理心理学相关专业的学生将心理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心理测量、人事测评以及管理心理学领域贡献更多更好的理论和工具,特设立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宏生奖学金”。现启动心理学部2021年度“宏生奖学金”工作的评选。
二、 参选范围 (一)参评对象: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心理测量专业、应用心理(含心理测量、管理心理等相关方向)等相关专业正常学制内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成果范围:就读以来-2021年5月10日期间获得的所有成果。
三、 评选条件 (一)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三)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四)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在校期间曾承担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过相关研究课题,在心理测量、人事测评、管理心理学等方向有过相关的研究成果(包含但不限于文章、著作等); (五) 热爱所学专业,积极将所学知识向实践转化。在校期间曾承担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实践或应用项目,曾有将理论研究成功向实践应用转化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实验、专利、案例等); (六) 乐于助人,用于奉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与公益活动,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七) 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者不予参评: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者; 2. 在学术研究中,有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 3. 损坏北京师范大学声誉,破坏北师大心理学部品牌形象者。
四、 奖项类别 奖励人数不超过10人,获奖学生每人发放奖学金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
五、 评选流程 1. 由宏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设立的宏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评审工作。 2. 评选程序为:个人申请→导师推荐→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 3. 获奖人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学金。
六、 申请办法及要求 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在征得导师同意后自愿提出申请。 (一)准备材料阶段 材料1:附件1《宏生奖学金申请表》(申请表中涉及导师签字的部分可使用电子签名) 材料2:附件2《在校期间成果汇总表》(请按照表格中提供的样式进行填写) 材料3:在校期间成绩单(可选择主楼A区二层207门口附近的自助打印机打印;或在数字京师-教务管理系统-学业成绩中导出) 材料4:心理测量研究、心理测验工具开发与应用方面相关成果的支撑材料(如学术论文的封面目录页及论文首页的扫描件、获奖证书扫描件、工具开发的证明材料等) (二)提交材料阶段 电子版:以上所有材料,分别以“201x级本/硕/博+学号+姓名+申请表/成果汇总表/成绩单/支撑材料”的方式命名;然后统一放进1个文件夹中,文件夹以“2021宏生奖学金申请+201x级本/硕/博+学号+姓名”命名并打包,于5月19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邮箱psyxgb@bnu.edu.cn。 纸质版:打印材料1、材料4,于5月19日中午12:00前提交至学部学工办(后主楼1430)。 请务必准时提交,逾期不候。
七、 其他说明 申请此项荣誉的候选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评选过程中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除取消其评选资格外,还要视情节严肃处理。 本奖学金扣税情况按照学校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 2021年5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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