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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关于开展2016年“爱心妈妈”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6-10-11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 ||||||
心理学院免费师范生: “爱心妈妈助学金”是由“爱心妈妈”基金会提供资助的专项助学金,此助学金的设立是为鼓励有志投身我国基础教育事业、勤奋学习、品学兼优且家庭困难的在校免费师范生,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早日投入到教育事业中。具体通知如下: 一、名额及资助金额 差额评选 本科生:每人3000元
二、评选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或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的全日制在读免费师范生; (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学习成绩优秀; (3)热爱生活,乐观诚信,勇于奉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4)承诺如实完成《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规定的法定义务。 四、评选流程 (1)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爱心妈妈慈善会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于10月13日上午11:00前提交到心理学院学工办李昕益老师处(后主楼1433办公室)。 同一时间将《北京师范大学爱心妈妈慈善会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和《爱心妈妈助学金院系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到psyxgb@sina.com; (2)学院报送学生材料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心初审合格后,组织评委老师进行评议,最终评选出全校的45名本科生和25名研究生进入复审环节,名单及材料将被报送至爱心妈妈基金会; (3)爱心妈妈基金会将材料审核合格后,将组织终评面试,确定最终获得爱心妈妈助学金的人员名单。 注意:没有经过困难认定的同学需附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一式三份,可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中下载),且不需要填写申请表中“困难认定”栏。 联系人:李昕益 联系电话:58802524 邮箱:psyxgb@sina.com 心理学院学工办 201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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