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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关于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提交实践学分认定申请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9-25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
各位同学好: 现将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实践学分认定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1、认定方案:见《心理学部本科生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分及成绩认定方案(2021年11月修订)》,链接:https://psych.bnu.edu.cn//xwzx/tzgg/6a26cb554e64445cbb19e72fa6cbfb02.htm
2、认定方式:在累计满2个理论课时+30个实践课时后,即可登录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成果登记系统http://psy-manage.bnu.edu.cn/填写实践学分认定申请并上传材料(需上传的团队总结提纲与实践证明模板见认定方案附件)。本学期的实践学分集中审核与成绩认定工作拟于10月进行,请需要在本学期完成实践学分认定的同学于10月10日24:00前登陆系统提交申请。 补充说明: (1) 系统初始账号与密码均为学号,若忘记密码并且无法找回的请到1430找梁老师重置密码。若首次登录系统,请先将“个人资料”模块补充完整并修改密码,再进行实践学分认定申请的填写与提交。 (2) 本次认定面向已经累计满2个理论课时+30个实践课时的同学(大二及以上本科生);每学期初都会进行学分认定工作,目前仍未达到累计课时的同学本次不需要填写申请,系统一直开放,第七学期(大四上)前完成一次实践学分认定即可。大四同学若还未申请认定实践学分的,本次请务必申请认定。 (3) 实践证明需体现参加的实践项目、工作内容、实践时长、团队负责人给予的评价系数,若其他单位开具的实践证明中无以上信息,请重新填写方案附件4提供的实践证明模板并上传。
3、实践学分成绩查询: 已审核完成的实践学分认定成绩可直接登录系统查询。(2019年5月前的实践学分认定工作通过纸质材料与电子邮件进行,通过此种方式认定的同学可查看学部官网的公示认定情况)
4、如有疑问可发至邮箱psyshehuishijian@163.com,或联系学工办梁老师(后主楼1430,58806563)
心理学部团委 2023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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