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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硕】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2025年度“宏生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1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为提高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心理测量与人力资源管理方向人才培养质量,鼓励方向学生将心理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探索开发有实践应用价值的测评方法和测评工具,推动心理测量理论研究向实践应用转化,特设立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宏生奖学金”。现启动心理学部2025年度“宏生奖学金”工作的评选。

一、评选原则

学生自愿申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参评范围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心理测量与人力资源管理方向(MHR)应用心理硕士(MAP)

三、评选条件

(一)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三) 刻苦勤奋,学风和品行端正,成绩优秀。

(四) 乐于助人,勇于奉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与公益活动,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五) 积极投身实践应用。在校期间曾承担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心理测量与人才测评相关研发项目,并形成可以实践应用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测验、专利、产品等);

(六) 曾在“厚粲杯心理与认知智能测评大赛”等心理测评相关赛事参赛并获奖者优先评选;

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者不予参评: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者;

  • 在学术研究中,有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

  • 损坏北京师范大学声誉,破坏北师大心理学部品牌形象者;

  • 已获得宏生奖学金的同学不参评,特殊情况可由评审委员会另行商议。

四、奖项类别

奖励人数不超过10人,年度奖励金额总额不超过5万元(伍万元整),具体个人奖励金额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本年度实际参评学生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最低不低于2000元/人。

五、评选流程

(一) 由宏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设立的宏生评审委员会负责具体的评审工作。

(二) 评选程序为:个人申请→导师推荐→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

(三) 获奖人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学金。

六、申请办法和要求

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在征得导师同意后自愿提出申请。

(一)准备材料阶段

  • 材料1:《宏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中涉及导师签字部分,在导师同意的情况下可使用电子签名)

  • 材料2:《在校期间成果汇总表》(附件2)(请按照表格中提供的样式进行填写)

  • 材料3:心理测量与人才测评工具开发与应用方面相关成果的支撑材料(如学术论文的封面目录页及论文首页的扫描件、获奖证书扫描件、工具开发的证明材料等)

  • 材料4:在校期间成绩单(可选择主楼自助打印机打印;或在数字京师-教务管理系统-学业成绩中导出)

(二)提交材料阶段

以上材料均提交电子版即可,所有材料请分别以“20xx级MHR+学号+姓名+宏生奖学金申请表/成果汇总表/支撑材料/成绩单”的方式命名;然后统一放进1个文件夹中,文件夹以“2025宏生奖学金+20xx级MHR+学号+姓名”命名并压缩,于5月31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邮箱zcky@iopsych.cn。请务必准时提交,逾期不候。

七、其他重要说明

  • 申请此项荣誉的候选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评选过程中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除取消其评选资格外,还要视情节严肃处理。

  • 对已获评宏生奖学金的同学,若出现违反校纪校规或者其他不符合参评标准的情况,经学部研究核准后,撤销其荣誉称号,收回其奖金,并上报宏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 本奖学金扣税情况按照学校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

2025年5月21日

附件:

附件1--宏生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在校期间成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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