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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关于开展2021年度党支部工作总结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01-06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
心理学部各师生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的安排,现就开展2021年度党支部工作总结和民主评议党员有关通知如下: 一、开展党支部2021年度工作总结 (一)支部书记撰写述职报告 各师生党支部书记认真梳理总结党支部2021年度工作,撰写2021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任职不满三个月的党支部书记,可以支部委员会班子名义述职。(述职报告字数不超过2000字,参考提纲、具体要求和报告模板等见附件1) 请于2022年1月18日(周二)上午11:00前提交电子版述职报告,学生支部发至bnupsyfdw@126.com,教工支部发至psydw@bnu.edu.cn,邮件主题及文件命名为“支部名称+2021年度述职报告”。 (二)组织召开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会 学部党委将视情况召开党支部书记现场述职评议会。届时,全体师生党支部书记均需参会,同时,学部党委将选取部分党支部,由支部书记就支部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述职。具体述职评议会安排另行通知。 二、开展2021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 各师生支部于2022年3月8日前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党支部书记填写《整改清单》及《党员民主评议结果》(见附件2、3),学生支部发至bnupsyfdw@126.com,教工支部发至psydw@bnu.edu.cn,邮件主题及文件命名命名为“支部名称+整改清单及党员民主评议结果”。 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召开情况及时记录到《支部工作手册》(大红本)、学校组工系统组织生活记录中,以备后续督查。新闻稿请于会后2天内发至psyxuanchuan@bnu.edu.cn,同时抄送至psyxindangyuan@163.com。
附:开展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具体要求: 1、认真组织学习 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党支部要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结合本单位、本学科、本专业实际,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等全会文件和辅导材料,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党史学习教育总结大会精神,坚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深刻把握和领会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意义、历史经验,深化对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和掌握,深刻领悟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这个鲜明特征和政治优势,深刻认识党同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的血肉联系,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增强锚定既定奋斗目标、意气风发走向未来的勇气和力量。 对因身体、外出等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向他们传达相关要求,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 2、深入查摆问题 党支部委员会主要对照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对照完成党史学习教育、专项整治、巡视巡察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对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全面查找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要列出问题清单,集体研究会诊。 要组织党员主要对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新时代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主要看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四个自信”强不强,看对党忠诚是否坚定、“两个维护”强不强,看责任担当是否坚定、斗争精神强不强,看自我革命是否坚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强不强,全面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 3、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要遵循“团结—批评—团结”方针,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打扫思想政治灰尘,增强党支部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情况,并请党员进行评议。 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有什么问题就说什么问题,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要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在党员大会上,要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 4、客观公正作出评定 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要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集中组织面对面开展,结合实际作出灵活安排,对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或者党员流动外出、身体原因等不能集中组织参加的,党支部在确保信息安全、意见表达充分、民主权利得到保障前提下,可以探索运用网络视频、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倡导流动党员可以在流入地党组织或者流动党员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评定意见应反馈其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抓好整改落实 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学部院系级党委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上年度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联 系 人:杨宗茂、周以铭 联系电话:58804595、58802365
心理学部党委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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