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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第一届全国心理学专业《发展心理学》任课教师培训班第二轮通知 |
发布时间:2016-11-29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
教育部高等学校心理学教学指导委员会 教育部高等学校心理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心理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 中国心理学会发展心理专业委员会 第一届全国心理学专业《发展心理学》任课教师培训班 第二轮通知
发展心理学是研究个体生命全程心理与行为特征的发生与发展过程的学科,其既是心理学的基础课程,同时亦直接服务于教育、咨询、儿童及老年人产品设计等多类社会产业,是各大院校开设心理学专业的必设课程,也将是教育部高等学校心理学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正在创立的国家标准对心理学教学进行评价和考核的重要课程。 为了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2012)”要求,提高心理学专业学生的基本能力和核心素养,由教育部高等学校心理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中国心理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牵头,已先后举办过《普通心理学》、《实验心理学》、《心理统计学》和《心理测量学》等课程的全国任课教师培训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继续落实“意见”要求,进一步提高心理学专业教师教学能力与综合素质,教指委和教工委决定联合中国心理学会发展心理专业委员会,定于2017年1月4日-8日在北京师范大学举办第一届全国心理学专业《发展心理学》课程师资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提高全国心理学专业《发展心理学》课程的教学质量和师资水平。具体内容包括: 1.《发展心理学》课程的理论体系与新进展; 2.《发展心理学》课程的教学重点、难点与教学设计; 3.《发展心理学》课程的教学方法改革与资源建设; 4.《发展心理学》教学示范观摩与研讨; 5. 学员教学观摩与研讨; 6.《发展心理学》课程建设和师资培养经验分享与讨论。 二、培训人员全国心理学专业《发展心理学》课程的任课教师。将由教指委、教工委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三、活动细则1、培训班时间:2017年1月4日-1月8日 2、报到时间及地点:2017年1月3日全天,京师大厦一层大厅(北师大校内) 3、培训地点:京师大厦三层第6会议室 4、费用:培训费2000元/人,请以汇款方式交费。培训期间食宿费用及交通费自理,住宿自行安排。培训期间提供工作餐午餐。 汇款信息如下: 地址、电话: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 010-58807714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银行北京文慧园支行 340256015272 请在汇款留言中注明“心理学院+发展心理学会议+本人姓名”,便于会务组及时接收汇款。 5、回执: 请参加培训的教师务必在2016年12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psy-benji@bnu.edu.cn)确认已经交费,以便安排教学事宜。 培训班拟邀请2名参加培训的教师各自进行20分钟的教学课程展示,并邀请本科教学设计专家进行点评及全体学员研讨。如有意报名,请在回执中注明。 联系人:邢老师 010-58805218;彭老师 010-58802401
教育部高等学校心理学教学指导委员会 中国心理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 中国心理学会发展心理专业委员会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师范大学发展心理研究所 2016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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