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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关于申请2021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4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确定2021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创新项目),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获批与英国三所世界一流高校:伦敦大学国王学院、卡迪夫大学、曼彻斯特大学,开展《心理学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的国际化培养计划》,立项时间2021年-2023年,为期3年。创新项目每年资助博士后5人、赴国外攻读博士生研究生5人、赴国外攻读硕士研究生5人、本科插班生5人、联合培养博士生6人、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5人,以及访问学者1人赴境外交流。2021年的项目提交截至时间和申报要求或有调整,请关注国家留学网“2021年创新项目综合专栏” (https://www.csc.edu.cn/chuguo/s/1850)以及学部补充通知。创新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流程及时间:

(1)项目所在院系内部选拔:2月1日-3月1日(第一批)、8月1日-9月1日(第二批。)

(2)网上申请时间: 3月1-10日(第一批)、 9月1-10日(第二批)。3月5日前后,由学校根据申请情况组织线上公示。

(3)学校审核时间:3月20日(第一批)、9月20日(第二批)。

(4)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3月20日-4月(第一批)、9月20日-10月(第二批)。

(5)录取结果公布:5月(第一批)和 10 月(第二批)。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6)派出时间: 6月起(第一批)、11月起(第二批)。

二、申请方式:

1.北京师范大学统一组织推荐人选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申请材料及说明详见国家留学网"创新项目专栏"。网申时受理单位应选择各项目单位(有国内参与单位的项目应选择项目牵头单位),项目名称应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应选择"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创新项目依托各项目单位获批项目进行人员选派。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2.北京师范大学严格按照创新项目执行和管理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人选,经评审(涉及学费资助人员须由项目单位组织进行面试评审)和公示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推荐、选拔及公示工作应于申请人网报前完成,公示时间应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3. 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对项目单位推荐人选组织专家评审,仅进行资格审核后确定是否录取。

4. 关于人员选拔与录取相关工作流程、人选基本条件、人员网申材料及说明、人员派出和管理、常见问题解答等其他相关内容,可参见国家留学网"创新项目专栏"。

三、申请条件:

1.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2.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政治素质优秀,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3.获得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具体要求详见国家留学网"2021年创新项目综合专栏")。

4.满足创新项目外语条件要求,雅思成绩6.5,或其他同等水平证明(详见国家留学网"2021 年创新项目综合专栏")。

5.满足创新项目各选派类别要求:。

(1)访问学者∶须为项目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0 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 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2)博士后∶须为项目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或应届博士毕业生(须为后备师资)。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为项目单位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职工作人员。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在职人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年龄不超过35 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须为项目单位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须为项目单位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获批项目明确为中外双硕士项目的,申请人可为项目单位在读硕士生(含专硕)。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1985 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须为项目单位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不含专硕)。年龄不超过35 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本科插班生∶ 须为项目单位除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优秀本科生,申请时年满18周岁(申请时应为 2003 年 3月10日以前出生)。

6.创新项目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3)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四、各类别人员资助期限与资助内容

1.访问学者的留学与资助期限为 3-12 个月;博士后的留学与资助期限为6-24 个月;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与资助期限一般为 36-48 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联合培养博士生(在国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的留学与资助期限为6-24 个月;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与资助期限一般为 12-24 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联合培养硕士生(在国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的留学与资助期限为 3-12个月;本科插班生(在国内攻读学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的留学与资助期限为 3-12个月。

2.创新项目录取人员均为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具体资助内容以留学人员录取材料为准)。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心理学部创新项目暂无对学费的资助,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资助额度还要以基金委录取后签发的资助证书为准。如果申请此创新项目获批将无法申请心理学部其他奖学金类项目。

如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王老师,邮箱:wanglijuan@bnu.edu.cn,电话:58807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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