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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2021年港澳台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办法
发布时间:2021-02-26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一、申请对象

符合《北京师范大学2021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的要求,现场(网上)确认合格的准考考生。

二、提交材料

考生须在__3___4_日前,通过指定电子邮箱psy-zhaosheng@bnu.edu.cn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完整的照片: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地区申请者须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申请者须提供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申请硕士研究生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申请博士研究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毕业后补交学位证书。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者,须提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3.申请硕士研究生须提供本科成绩单,申请博士研究生须提供本科成绩单及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考生所提供的成绩单须由就读学校官方签发。

4.两名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含)以上书面推荐书。

5.个人陈述(包括本人的学术背景、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等内容,字数不限)。

6.外语水平证明。可为托福(TOEFL/雅思(IELTS/GRE 考试/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全国高校英语专业考试(TEM)等证明或其他可证明申请者外语能力的成绩单或证书。

7. 申请博士研究生须提供博士学习期间的研究计划(内容包含拟研究的问题、研究基础、创新点、研究框架、研究方法、主要参考文献等,总字数不超过12,000字)。

8. 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

以上所有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须保存为PDFJPG格式,多页材料须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将材料编号并附材料清单(清单须保存为PDF文件),整体打包提交(压缩后形成ZIP文件)。所提交材料原件在新生报到时会全面复查,请务必妥善保管。

特别说明:考生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发现材料不实、申请者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申请、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材料审核

1.心理学部专家小组,原则上由5名副教授(含)以上专家组成,审核符合《北京师范大学2021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的报考要求、现场(网上)确认合格并准考考生的申请材料,并予以打分(满分100分,60分合格),审核合格者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2.进入综合考核名单由心理学部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并通知考生。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环节包括笔试考核和面试考核,均通过网络远程双机位方式进行,具体软件名称及操作流程另行通知。

1.笔试考核

笔试科目由两门专业课(心理学基础、心理学研究方法)共同组成一套试卷,满分100分,各占50分,笔试时长60分钟。

笔试形式:闭卷

2.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科目为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英语听力与口语面试,其中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50分、英语听力与口语面试满分50分。总时长为不少于20分钟。

3. 应急联系方式

考生面试时如遇网络故障等突发状况,须按照应急联系方式,及时与心理学部联系。

应急联系方式:13522327962

五、成绩录取

考生总成绩为综合考核成绩,满分300分。

总成绩=专业综合笔试成绩+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外语听力与口语成绩

硕士研究生按专业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博士研究生按专业分导师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拟录取名单报送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审批,审批后由学校统一公布。

六、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北京师范大学研招网:https://yz.bnu.edu.cn/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58808156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yanzh@bnu.edu.cn

心理学部网站http://psych.bnu.edu.cn/

心理学部咨询电话:+86-10-58805302

心理学部电子邮箱:psy-zhaosheng@bnu.edu.cn

七、申诉监督

考生如果对考核环节有异议,可向心理学部提出申诉,由心理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调查处理。对心理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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