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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关于开展北京师范大学第二十一届自强之星评选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3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心理学部学生: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北师大学子自立自强的精神,彰显北师大学子的担当与责任,树立积极进取的大学生励志典型,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现在北京校区和珠海校区同步启动北京师范大学第二十一届自强之星的评选工作。本届自强之星评选以“感应时代召唤弘扬自强精神”为主题,鼓励学生分享自立自强的人生经历,传递励志榜样正能量。同时,为褒扬师大青年学子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的突出表现,特设“自强之星·抗疫标兵”奖项。评选情况如下:

  一、 评选条件

  1. 面向学校在籍在册的学生,重点考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申报学生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品学兼优,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现象。

  3. 参评学生在爱国奉献、科技创新、道德品质、社会实践、志愿公益等方面具有突出事迹,特别是在今年疫情防控志愿服务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典型和模范代表。

 

  二、评选名额及奖励

  1. 自强之星:共10名,奖金10000/人,颁发荣誉证书。

  2. 自强之星提名奖/自强之星·抗疫标兵:共10名,奖金5000/人,颁发荣誉证书;自强之星·抗疫标兵额外颁发奖品。

  3. 自强之星入围奖/自强之星·抗疫标兵入围奖:共30名,奖金1000/人。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选取优秀事迹在校内外宣传展示,组织交流会进行事迹分享,模范代表由学校推荐参评“全国自强之星”评选。自强之星及提名奖获得者将成为北京师范大学自强社顾问团成员,配合社团开展相关活动。

 

  三、评选程序

  分为初评、复评、网络评选和终评四个阶段。

  1. 初评:评选30名院荐学生、20名自荐学生进入复评。

  2. 复评:从进入复评的50名学生中评选出20名候选人(含“自强之星·抗疫标兵”)参加终评,其余30名学生获得入围奖。

  3. 网络评选、公示: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BNU学生资助”对20名候选人事迹进行公示、宣传,同时线上投票评选出“最佳人气奖”3名(该奖项不影响终评结果)。

  4. 终评:组织20名候选人现场陈述本人自强励志事迹,最终产生“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10名并参加学校年终表彰大会,其余学生获评提名奖或“自强之星·抗疫标兵”。

 

  四、参评方式及报送材料要求

  采用学部、院系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形式:

  1. 学部、院系推荐:心理学部可推荐1名自强之星候选人。

由学生本人填写《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推荐表》(附件1),学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填写推荐意见后,附个人成果、成绩单、证书等证明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申请材料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心理学部学工办(后主楼1430)李老师处;电子版申请材料需按照院系推荐表、个人事迹、成绩单、个人成果、相关证书的顺序合并扫描为一份PDF,与电子版评选申请汇总表(附件3)一并发送至 psyxgb@sina.com,邮件主题与附件命名为“自强之星+姓名+心理学部+院荐”。

2. 学生自荐:学生本人填写《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自荐表》(附件2),附个人成果、成绩单、证书等证明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申请材料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申请材料需按照个人自荐表、个人事迹、成绩单、个人成果、相关证书的顺序合并扫描为一份PDF,与电子版评选申请汇总表(附件3)一并发送至 xszz@bnu.edu.cn,邮件主题与附件命名为“自强之星+姓名+院系+自荐”。

3. 学生可同时申报“自强之星”及“自强之星·抗疫标兵”两个奖项,获得“自强之星•抗疫标兵”奖励的学生不影响其参评自强之星终评,但奖金不可兼得。参评“自强之星·抗疫标兵”的学生申请材料单独提交,必须重点陈述本人在抗击疫情斗争中的典型事迹和突出表现。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1117日(周二)12点。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58802524

  

  心理学部学工办

  20201113


附件下载:

·        附件1:自强之星推荐表(院系用).doc

·        附件2:自强之星自荐表(学生用).doc

·        附件3:自强之星参评信息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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