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 ||||||||||||||||||||
| 【通知】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寒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返乡补助的通知 | ||||||||||||||||||||
| 发布时间:2026-01-23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 ||||||||||||||||||||
|
为切实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寒假顺利返乡,党委学生工作部统筹规划,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返乡补助。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北京校区寒假返乡的全日制、非定向学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中无固定收入的学生,不含在珠海培养、但学籍在北京校区的学生),且经过学校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二、资助原则 1.优先顺序:补助优先覆盖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为特困的学生,对于存在实际困难的普困学生,学部核实困难情况后确定建议资助排序,学校结合实际,审核确定。 2.普困学生审核排序依据: (1)本学年未获得任何资助项目的学生; (2)本学年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的学生; (3)在此基础上,参考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三、资助标准 补助根据学生返乡地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及困难认定等级划分不同档次。具体标准如下:
注:1.返乡地点为北京市的学生不发放补助。 2.对返乡地点所在省份跨度较大、返乡成本显著高于相应档位标准、存在特殊困难的学生,经学校另行审议后确定补助标准。 四、材料提交 (一)学生申请材料 学生申请时,需提供能证明其返乡事实的材料(如交通票据、订票记录等)的清晰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存在特殊困难的学生提交书面情况说明。 (二)学部审核与报送 学部重点审核以下几方面: ①返乡事实的真实性;②返乡证明材料的合理性;③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④存在特殊困难的学生的情况说明。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2026年3月4日(周三)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psyxgb@sina.com (1)《北京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寒假返乡补助登记表》(附件1); (2)各类返乡证明材料电子版; (3)如有申请特殊审议的学生,另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学校复核与终审 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院(系)材料后,将根据学生整体申请情况,依据上述资助原则与优先顺序进行复核,经学校审议后,最终确定资助名单及额度。
联系人:李老师,58805882
附件:
心理学部学工办 2026年1月23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