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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寒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返乡补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23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为切实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寒假顺利返乡,党委学生工作部统筹规划,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返乡补助。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北京校区寒假返乡的全日制、非定向学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中无固定收入的学生,不含在珠海培养、但学籍在北京校区的学生),且经过学校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二、资助原则

1.优先顺序:补助优先覆盖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为特困的学生,对于存在实际困难的普困学生,学部核实困难情况后确定建议资助排序,学校结合实际,审核确定。

2.普困学生审核排序依据:

(1)本学年未获得任何资助项目的学生;

(2)本学年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的学生;

(3)在此基础上,参考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三、资助标准

补助根据学生返乡地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及困难认定等级划分不同档次。具体标准如下:

档位

返乡地点

特困学生标准

普困学生标准

第一档

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海南省

1500

900

第二档

云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福建省、四川省、重庆市、青海省、湖南省、江西省、甘肃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

700

420

第三档

浙江省、江苏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湖北省、陕西省、吉林省、安徽省、黑龙江省、河南省、辽宁省、上海市

500

300

第四档

山东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天津市

300

180

注:1.返乡地点为北京市的学生不发放补助。

2.对返乡地点所在省份跨度较大、返乡成本显著高于相应档位标准、存在特殊困难的学生,经学校另行审议后确定补助标准。

四、材料提交

(一)学生申请材料

学生申请时,需提供能证明其返乡事实的材料(如交通票据、订票记录等)的清晰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存在特殊困难的学生提交书面情况说明。

(二)学部审核与报送

学部重点审核以下几方面:

①返乡事实的真实性;②返乡证明材料的合理性;③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④存在特殊困难的学生的情况说明。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2026年3月4日(周三)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psyxgb@sina.com

(1)《北京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寒假返乡补助登记表》(附件1);

(2)各类返乡证明材料电子版;

(3)如有申请特殊审议的学生,另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学校复核与终审

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院(系)材料后,将根据学生整体申请情况,依据上述资助原则与优先顺序进行复核,经学校审议后,最终确定资助名单及额度。

联系人:李老师,58805882


附件: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寒假返乡补助登记表

心理学部学工办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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