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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心理学部2018年研究生骨干暑期挂职锻炼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8-05-23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 ||||||||||||||||||
心理学部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2018年研究生骨干暑期挂职锻炼的通知》,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党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要求,扎实推动实践育人工作,进一步推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引导广大研究生通过社会实践提升自身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增强学生主动适应社会、服务社会,在实践中建功立业的意识和能力,现启动2018年研究生骨干赴福建省福州市、浙江省台州市挂职项目,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政治素养好、道德品质高、工作作风实的在校优秀硕士生、博士生,党员干部、学生骨干优先考虑。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质优异,综合素质较高; 2.专业能力突出,与挂职岗位对专业的需求一致或相近; 3.志愿参与挂职锻炼,热情服务基层、群众; 4.身心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者。 三、工作流程
四、岗位设置 挂职单位为福州市、台州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 五、挂职保障 (一)福州市挂职保障 1.给予每人一次性补助费1000元,并根据挂职实践时间发放生活补贴,发放标准:第1个月,博士、硕士分别按1000元、800元发放;第2个月,博士、硕士分别按1500元、1300元发放; 2.挂职实践期间,福州市为挂职学生提供免费住宿; 3.挂职结束后,由学校会同挂职单位为挂职学生出具挂职实践鉴定。 (二)台州市挂职保障 1.给予每人一次性补助费1600元; 2.挂职实践期间,台州市为挂职学生提供免费住宿; 3.挂职结束后,由学校会同挂职单位为挂职学生出具挂职实践鉴定。 六、工作要求 1.申请者必须征得导师和家长同意,合理安排学习和实践的时间; 2.通过选拔并与用人单位对接后,不得无故退出挂职项目; 3.完成挂职单位交办任务,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组织管理,展现良好精神面貌。
其他挂职项目正在洽谈过程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请有意报名参加的同学在5月25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版《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暑假挂职锻炼项目申请表》及《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骨干暑假挂职锻炼项目家长同意函》交至后主楼1430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以“挂职申请+班级+姓名”为名发至邮箱psyxgb@bnu.edu.cn。 联系人:周志荣,58806563,psyxgb@bnu.edu.cn
心理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5月23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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