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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心理学院2016年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6-09-30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心理学院本科生各班: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现开展2015-2016学年度本科生评奖评优及2016年度本科生部分助学金评选工作,请各班认真组织,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及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各奖项评选条件(见附件2

各类奖助学金评审严格按照《北京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调整方案>的通知》(师校发[2014]32号)和《北京师范大学学生手册》(二○一六年九月)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13-15级各班班长可到学院1433办公室领取《北京师范大学学生手册》(二○一六年九月)。

 

三、各类奖项上交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

1、上交时间:20161010日(周一)上午11点前

2、上交材料:纸质版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3、上交方式:交至学院学工办(后主楼1433)李昕益老师处(个人上交)

4、重要说明:

1)各年级按照给定名额以1:2的比例进行推荐。每年级推荐4名同学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备注】:因13级本科生中包含免费师范生,故学院审议决定从所有师范生中推选一名候选人参评,其余三名候选人从非师范生中推选得出.最终国奖获得者从此4名候选人中评选产生.

2)《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填写须知:

A. 成绩排名必须填写正确、完整;

B. 主要奖项必须写明获奖时间、奖励名称和颁奖单位;

C. 申请理由从思想品德、日常表现、学习成绩、社会工作和科研创新等几方面总结;

D. 班主任推荐意见要满100字,院系意见不能只写“同意”二字。

3)上交申请表同时,可另附获奖证书复印件、科研论文证明等。

4)申请表仅限1A4纸(可正反面打印)。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仅针对非师范生申请)

1、上交时间:20161010日(周一)上午11点前

2、上交材料:纸质版申请表、电子汇总表(汇总表模版见附件3班长统一填写)

3、上交方式:纸质版材料按奖项分类整理后,班长统一交至学工办(后主楼1433)李昕益老师处(不接受个人上交!);电子版汇总表班长填写完整,确认无误后,发至psyxgb@sina.com

4、重要说明:

1)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只需要提交申请表,每份表格仅限1A4纸打印

2)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必须经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2016级新生在评选国家助学金时可参考迎新系统中的初步认定结果。

3)国家助学金金额根据贫困生认定等级情况,特困生给予每人3000元,普困生给予每人2000。(贫困生名单已发至各班主任邮箱,班委可向班主任询问查看。)

 

(三)个人奖学金(京师奖学金(含荣誉奖学金)、学术奖学金、竞赛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包括社会实践奖、京师风尚奖)、优秀免费师范生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党支委)

1、上交时间:20161017日(周一)上午11点前

2、上交材料:纸质版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电子汇总表(汇总表模版见附件5,班长统一填写)

3、上交方式:纸质版材料按奖项分类整理,班主任签字后,班长统一交至后主楼1433张照鹏老师处(不接受个人上交!);电子版汇总表班长填写完整,确认无误后,发至psybksw@163.com

4、重要说明:

1)京师奖学金、京师荣誉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党支委的申请表,需同时附申请人20152016学年成绩单。

2)学术奖学金需附发表文章的复印件(接收函无效),竞赛奖学金申请表需附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社会实践奖和京师风尚奖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3)三好学生班级民主赞成率需达50%以上。赞成率≠投票率,赞成率的计算是投票产生三好学生后,本班全体同学对于是否同意其荣获三好学生的赞成率。

4)优秀学生干部-党支委、单项奖学金(包括社会实践奖、京师风尚奖)不限班级推荐名额,符合条件同学均可申请,班长汇总后连同其它奖学金材料一同提交,由学院审核、评选。

5)获得京师奖学金的同学如果同时获得以下奖学金,则其只获得京师奖学金荣誉证书,不获得该项奖金,亦不占院系京师奖学金名额:

A.国家奖学金  B.国家励志奖学金  C.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  D.华为奖学金

6)具有获得荣誉奖学金资格按照相应的等级填写京师荣誉奖学金申请表格,并附申请人2015-2016学年成绩单。

7)为保证评审顺利高效,在院系向本科生工作处上报奖学金申请后,如有符合荣誉京师奖学金的情况,只转化,不递补。

 

(四)集体奖学金(优秀班集体、京师先锋号党支部)

1、上交时间:20161017日(周一)上午11点前

2、上交材料:纸质版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3、上交方式:班长、党支书上交至学院学工办(后主楼1433)张照鹏老师处。

4、重要说明:

1)评比结果以学院统一评审结果为准,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2)京师先锋号党支部的评选由本科生工作处统一组织,根据2015-2016学年度本科生党支部工作评审结果确定最终获奖支部。(获奖名单见附件4

说明:因党支部组织架构调整,京师先锋号党支部的相关材料由心理学院本科生党支部负责统一申请填报。

 

四、注意事项

1、所有奖项申请表格均可在附件6下载。

2、各班在2015-2016学年转专业过来的同学不能在心理学院参评本年度奖学金,可参评各类助学金。

3、学生要按申请表要求的份数提交表格,表格一式多份时不可用复印版上交;

4、如对评奖细则及相关要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学工办。

 

联系人:

李昕益,58802524psyxgb@sina.com(国奖、励志、国助)

张照鹏,58802365psybksw@163.com(其他个人和集体奖项)

 

心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930

附件下载:

附件1:心理学院2016年度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10月10日更新)

附件2:各奖项评选条件

附件3: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汇总表

附件4:本科生党支部2015-2016学年工作考评暨京师先锋号党支部评选结果

附件5:心理学院个人奖学金班级汇总表

附件6:各类奖助学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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