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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关于评选2018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5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心理学部2015-2017级本科生:

现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助学金管理办法》(附件1)开展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评选工作,请各班根据管理办法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确定获得助学金学生名单

1、可参评学生范围: 20152017级全日制在籍注册本科生。

2、评选办法:

请各班级将学生2018年春季学期所有考试成绩取平均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其中考试形式为考察的非百分制科目、辅修科目及双学位科目除外。如出现不及格科目,则直接扣减该名额,不可从下一等级排名中递补。

3、等级及金额:

一等奖励性助学金:1000/人,平均分在前20%(含20%);

二等奖励性助学金:800/人, 平均分在20%之后至40%之前(含40%);

三等奖励性助学金:600/人, 平均分在40%之后至60%之前(含60%);

四等奖励性助学金:400/人, 平均分在60%之后至80%之前(含80%)。

二、公示及上报材料

请各班级将学生名单确认后,在班级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学生名单填写至《2018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确认表》(附件2),于1019日前将电子版发至psyxgb@sina.com,同一时间将纸质版(需要负责人签字)交至心理学部学工办(后主楼1430室)李昕益老师处。

三、审核发放

奖励性助学金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无误后报送财经处统一发放至学生银行账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58802524

心理学部学工办

2018925


附件下载:

·         附件1 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助学金管理办法.docx

·         附件2 2018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确认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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