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
【本研】关于办理2018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8-09-25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
心理学部全体全日制同学: 按照学校统一安排,现启动2018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具体如下: 一、贷款前的说明 1、申请人的资格 1)申请者应具备中国银行对借款人社会诚信资格的规定等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2)全日制非定向在校本科生(除免费师范生和国防生外)和研究生; 3)家庭经济困难,持有已盖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4)同年未办理过生源地贷款等其他助学类贷款; 2、2018年为我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签约受理银行为中国银行文慧园支行,贷款实行一次申请、分期发放的方式,即申请人应一次性申请在校期间所需的所有贷款,银行将分年度每学年放款。 3、国家助学贷款只能用于支付学费、住宿费,额度不得超过学费和住宿费之和。其中本科生贷款最高额度为8000元/人·年,研究生贷款最高额度为12000元/人·年。贷款申请必须从本学年申请到毕业,且每年贷款额度必须一致。 二、工作流程 1、开通手机银行和网银: 9月20日—9月30日 按银行要求,贷款学生在申请前要提前在银行进行实名认证,并开通网上银行。具体如下: 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与校园卡配套的中国银行卡和手机,前往中国银行文慧园支行 “智慧柜台”办理业务。 地点:兰蕙西门向南300米,师大加油站旁(仅限在此银行办理) 办理时间:9月20日—9月30日 上午9:00—下午5:00 2018级博士于10月18日前办理完此业务即可。 2、学生申请 时间:9月20日—10月12日 10月12日下午5:00申请系统关闭 学生申请有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优先选择线上申请,系统中不能申请的可选择线下申请。 (1)系统线上申请 学生在学生管理与服务系统——国家助学金贷款——申请管理——申请贷款处填写贷款信息后提交。 填写时注意: 填写贷款金额时从“第一年贷款额”处填写,贷款申请必须从本学年申请到毕业年份,且每年贷款额度必须一致,其他年份额度填写0。 提交后点击“学生申请表打印”,打印出《北京师范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由班主任、同学等见证人签字认可并拿到院系签字盖章。 (2)线下申请: 下载《2018年贷款学生电子信息采集表》(见附件),填写完成后在10月12日下午5:00前发至邮箱xszz@bnu.edu.cn,并同时抄送到psyxgb@sina.com。采集表提交信息注意数字格式正确,内容务必真实、详细,否则影响贷款申请。 同时将附件中的《北京师范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填写完成后打印。 3、院系审核 时间:9月29日—10月15日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接受贷款申请人的申请,并对申请人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审批时,请严格考察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是否真实和贷款额度是否合理。如无问题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初审后,全部申请材料交由学生本人保管。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银行现场审核: 时间:10月23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地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学16南侧进137办公室) 学生持申请贷款所需材料参加现场审核。贷款要求的材料为: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上); (2)新生提交户口迁移证明的复印件;老生提前到学校保卫处复印户口卡;未迁移户口的学生复印本人信息页; (3)《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原件一份(审批时限不得超过一年); (4)父亲、母亲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5)未成年人(报到日时还未满18岁的同学)还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父亲或母亲)手写并签名的同意学生申请贷款的同意书; (6)《北京师范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一份(系统打印和自打印均可); (7)学校发放的中国银行卡复印件(有账号一面,复印件下面写明院系、姓名,卡号复印不清晰的再描写一遍)。 5、通过现场申请的同学还需与银行签定贷款合同贷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如有问题请咨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刘老师 58807801;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心理学部 2018年9月2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