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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关于开展2021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30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心理学部全体本科生:

现开展202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请各年级认真组织,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具体事宜如下:

一、组织评选的项目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二、各项目名额

各奖项评选名额请参见《2021年心理学部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见附件1),其他相关规定及办法请参照分配表上的说明及学生手册。

三、各类奖项上交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

1、上交时间:2021年10月8日(周四)上午11点前

2、上交材料:《北京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

3、上交方式:交至学部学工办(后主楼1430)李老师处(个人上交)

4、重要说明:

  (1)国家奖学金的评选以上学年成绩为准,转院系学生在上一学年所在院系评选。

(2)2018级、2019级、2020级按照年级人数各推荐4名同学参加学部组织的差额面试,面试时间2021年10月11日上午9:30,面试地点为后主楼1420东,具体面试要求请注意查看学部官网。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注意事项:

1)表格所有内容除“签名”处,均需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改变表格内容和格式;“申请理由”“推荐理由”“院(系)意见”“学校意见”的日期均留空不填

2)最终确定的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奖学金审批表中“班主任推荐意见”不少于100字,班主任给出的每个申请人推荐意见不得完全一致。

3)“学习情况”中总人数的范围由班主任规定;

4)成绩排名必须填写正确、完整。

5)主要奖项必须写明获奖时间、奖项名称和颁奖单位。

6)申请理由从思想品德、日常表现、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和科研创新等几方面总结,写重点即可,不需要过于详细。

7)表格为一页,正反面打印至一张A4纸上,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填写应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

8)破格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成绩排名超过10%但位于前30%的),获奖或论文发表时间日期应在2020年7月18日至2021年7月16日之间。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1、上交时间:2021年10月12日(周二)下午15点前

2、上交材料:纸质版申请表(附件3、附件4)

3、上交方式:纸质版材料按奖项分类整理后,班长统一交至学工办(后主楼1430)李老师处(不接受个人上交!

4、重要说明:

(1)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只需要提交申请表,每份表格仅限1张A4纸打印

(2)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和国家政策重点保障学生),且专业成绩在前40%(含40%)。

(3)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以上学年成绩为准,转院系学生在上一学年所在院系评选。

(4)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每年以10个月(2月与8月除外)计,每人实际助学金资助金额,由学校根据全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的困难程度和申请情况统筹确定

四、其他说明

1、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会在学部公告栏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国家助学金项目待学校审核通过后,会反馈给班主任,之后由班主任确定合适的方式进行公示,公示如有异议及时向学部上报、调整。


 

联系人:李昕益

联系电话:58802524

 

心理学部学工办

 2021年9月30日  


附件下载:

·        附件1-2021 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

·        附件2- 国家奖学金申请 审批 表.docx

·        附件3-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        附件4-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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