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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教工第一、第三党支部联合召开学习学校教育警示大会专题生活会 |
发布时间:2017-05-08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
2017年5月3日下午,心理学部分党委教工第一和第三党支部在后主楼1316联合开展教育示警学习活动。心理学部副部长刘力、心理学部教工第一支部书记王芳、教工第三支部书记卞冉等十余名党员同志出席。会议由第三教工党支部书记卞冉主持,会议记录人第三教工党支部宣传委员吴超。 会议中,卞冉老师首先传达了乔志宏书记在4月25日心理学部全体分党委全体教职工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各位同志都坚定表示在日常的教学科研以及行政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等的要求。 与会同志们一起再次认真学习了大会上通报的学校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11起违纪违规问题的情况。对这些情况,大家都已经引起高度重视,在讨论中同时对案例进行了深入剖析,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深刻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党员同志们表示会更加严格的要求自己,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
随后,与会同志们一起回顾了习总书记的四有好老师的讲话精神,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理想有信念,就会心中将有国家和民族的利益放在最先,明确意识到作为人民教师肩负的国家使命和社会责任;不断提升道德情操和修养,则不会心生私念,会“自觉坚守精神家园、坚守人格底线,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学生”;有扎实的学识则要求我们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专业素养的提高上面、始终处于学习状态,而不是将时间和心思放在损公肥私上;有仁爱之心则能弘扬人间大爱,将学生的教育和进步放在第一位,不在意个人的利益得失。
最后,王芳书记和卞冉书记强调了大家要进一步认真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北京师范大学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相关文件,贯彻落实学校警示教育大会的会议精神,开展自省自查,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提高认识,严格要求自己。
(心理学部第一教工党支部) (心理学部第三教工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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