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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硕】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2026年度“宏生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8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为提高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心理测量与人力资源管理方向人才培养质量,鼓励方向学生将心理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探索开发有实践应用价值的测评方法和测评工具,推动心理测量理论研究向实践应用转化,特设立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宏生奖学金”。现启动心理学部2026年度“宏生奖学金”工作的评选。

一、参选范围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2026届毕业生(需通过毕业论文答辩)

二、评选条件

(一)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三)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四)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热爱所学专业;

(五) 积极投身实践应用。在校期间曾承担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心理测评、人事评价相关研发项目,并形成可以实践应用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测验、专利、产品等);

(六) 乐于助人,用于奉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与公益活动,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七) 曾在“全国大学生心理与认知智能测评大赛”等心理测评相关赛事参赛并获奖者优先评选;

(八) 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者不予参评: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者;

2.在学术研究中,有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

3.损坏北京师范大学声誉,破坏北师大心理学部品牌形象者;

4.在校期间已获得过“宏生奖学金”者。

三、奖项类别

奖励人数不超过10人,年度奖励金额总额不超过5万元(伍万元整),奖项共分为3档,分别是一等奖(奖金8000元)、二等奖(奖金5000元)和三等奖(奖金3000元)。具体数量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本年度实际参评学生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四、评选流程

1.由宏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设立的宏生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评审工作。

2.评选程序为:个人申请→导师推荐→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

3.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任何异议及疑问,需在公示期结束前与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并提交实名书面材料,学工办邮箱:psyxgb@bnu.edu.cn。

4.获奖人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学金。

五、申请办法及要求

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在征得导师同意后自愿提出申请。

请准备附件1《宏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在校期间成果汇总表》及附件3支撑材料,并于6月10日中午12点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到zcky@iopsych.cn电子邮箱。

请将个人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中,压缩包命名为:年级+姓名+宏生奖学金申请。请务必准时提交,逾期不候。

材料1:附件1《宏生奖学金申请表》(申请表中涉及导师签字的部分可使用电子签名,并提供与导师沟通记录的截图)

材料2:附件2《在校期间成果汇总表》(请按照表格中提供的样式进行填写)

材料3:心理测量管理心理学研究、心理测验工具开发与应用方面相关成果的支撑材料(如学术论文的封面目录页及论文首页的扫描件、获奖证书扫描件、工具开发的证明材料等,详见附件模板)

六、其他说明

申请此项荣誉的候选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评选过程中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除取消其评选资格外,还要视情节严肃处理。

本奖学金扣税情况按照学校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心理学部

2026年5月28日

附件:

附件1:宏生奖学金申请表(2026年修订)

附件2:在校期间成果汇总表(2026年修订)

附件3:支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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